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7 08:27 |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1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邮编:350001,电话: 0591-83312343)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信息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以《条例》为依据,扎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经费投入,为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政府信息提供了较好地服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组织机构建设

  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主管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处()和日常工作机构,并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负责具体事务。同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重点领域和机关事务管理相关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执行《条例》和省市各项规定到位。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依托“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及WCM内容协作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015年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1217人次。政府采购信息主要依托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有效地促进了权威准确的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此外,积极与市档案馆联系,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清理可移交的各类档案,及时移交市档案局。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的同时,均送交市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三)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以及《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了公开内容,属于《条例》和《办法》中明确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做好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为推进决策实施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对涉及面广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措施,事前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并吸收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并在第一时间对相关政策进行公开。

  (五)积极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

  本着公共、阳光财政理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按照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明化“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深化专项资金及行政经费等支出和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六)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

  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福州市政府采购网”, 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目录信息、采购办事流程信息,并提供相关资料的下载服务。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微博中及时发布全市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推动政府采购过程公开透明。2015年以来,累计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4668条,政府采购动态信息153条,政府采购办事指南信息6条。在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微博上发布我市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504条。

  (七)深化机关事务相关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精神要求,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依托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经费预算管理、能源资源节约、政府采购、人事变动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发布和统计报送,完善了工作意见建议征集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率进一步提高。

  (八)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按照《条例》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报送、统计、考核、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也经过认真界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福州市机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落实到位,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九)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定期开展,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强化考核评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2003年至201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人事任免)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我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四)有关政策解读工作,今年我局暂未开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5年受理申请的数量为2件。2011年至2014年受理申请数量为6件,2011年以前则没有收过依申请公开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情况、预决算及有关公务用车情况。

  (二)对2件依申请公开件已作为“同意公开答复”,并按有关要求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尚未受理相关事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力量不足。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还是兼职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均有待提高。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在《市机关局2016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重,完善考核评估办法,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查阅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方便公众查询、检索。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运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把关,做到该公开的信息一定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一定不公开。

  四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 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全员培训,增强本局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轮流派遣经办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

  9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

  9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2

  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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