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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金洋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_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_ 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FZ00143-3000-2018-00010 文号 闽经信委托榕〔2018〕6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3-12
标题 关于福建省金洋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建省金洋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索 引 号 FZ00143-3000-2018-00010
文号 闽经信委托榕〔2018〕6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3-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福建省金洋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内容概述 福建省金洋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关于福建省金洋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3-1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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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金洋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及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第十八条及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书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法人股东福建运杰物流有限公司所持23.958%股权(出资额1150万元)转让给周为安、周雅容、周可建,其中8.75%股权以4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为安、8.75%股权以4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雅容、6.458%股权以3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可建;自然人股东郑子华所持10.4167%股权(出资额500万元)转让给林玉珠、周可建,其中8.75%股权以4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玉珠、1.6666%股权以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可建。股权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为:福建省长乐市华良染整有限公司出资1650万元持股34.375%、林玉珠出资920万元持股19.1667%、陈海玮出资500万元持股10.4167%、陈贞龙出资500万元持股10.4167%、周可建出资390万元持股8.125%、周雅容出资420万元持股8.75%、周为安出资420万元持股8.75%。
    此批复。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抄送:省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长乐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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