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6:59 | 来源: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要求,由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座10层,电话:0591-87528706。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推进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7条;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8次,总额737200元。全年定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报送季度报表、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升关于机关事务管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机关事务管理有关的政府信息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2019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深化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24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和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等。同时,依托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将我局办理的13件人大代表议案、16件政协委员提案,在人大和政协系统上公开答复全文;二是严格落实“12345”办理制度,我局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受理建议、咨询、投诉等各类诉求达663件;福建省信访系统受理140件信访件,诉求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2.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依申请公开台账,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指定专人负责登陆平台查阅接收信息申请,确保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目前,我局共收到6件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规范答复申请人。

    3.抓实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均填报《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分管领导审查后公开,从源头上杜绝公开涉密、敏感信息泄露。

    4.规范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强化责任管理,做好网络安全自查自评工作,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

    5.落实监督保障。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力度,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处全面参与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并由局综合处具体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8

737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策的宣传解读不够深入;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载体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效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电视、新媒体等,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共信息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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