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8:13 | 来源: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要求,由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座10层,电话:0591-875287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推进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主动公开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事项0条;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10次,总额945450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1.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双百双千增产增效专项行动,认真梳理相关防疫政策文件和在榕金融机构防疫金融产品,并通过《福州日报》等媒体,连续10期刊发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产品指南、具体案例和相关政策解读,推动金融政策直达实体经济。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审批结果文书,公开双随机检查企业的检查结果。同时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谁执法、谁普法专栏,连续报道关于套路贷、非法集资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示守法经营、警惕风险。及时公示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及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符合条件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惠企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不遗漏、不走样。 

  3.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倾听诉求、妥善处理,全年共办理12345诉求件1034件,办结率达100%;福建省信访系统受理488件信访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在文件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做好保密审查,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4.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处全面参与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并由局综合处具体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日常公开工作的管理,规范办理流程,做到依法依规公开。把《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组织经办同志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班,稳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能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局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为2件,按时规范答复申请人,同意公开1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2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0

9454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还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与群众需求不对称、信息公开的方式较为单一等。 

  (二)改进措施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紧紧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认真做好信息研判和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效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电视、新媒体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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