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4 11:18 | 来源: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察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4〕170号)的精神,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等内容,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东街10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07857,电子邮箱:xxzx@fzwater.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我司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公用行业效能要求,为满足社会公众获取,确保司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构。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确保信息传送的及时和准确,成立了以毛祚财总经理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要求信息中心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形成由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公司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及时、有序地开展我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司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制度。

(二)建立规章制度。我司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兼)职联络员,积极参加各级相关培训。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了《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微博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本司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位。

(三)落实公开内容。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在“中国福州”门户网和公司网站全面、准确、及时地将2014年停水通知、招标公告、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按月发布我司6个水厂出厂水37项和4个管网水37项以及90个管网点每月日检8项的具体检测项目和详细的检测数据。每月及时发布月份供水完成情况统计表,做好供水服务、供水指南、供水申请等栏目充实、更新和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司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已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将相关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报送市档案馆。历年来,我司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暂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司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司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我司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我司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公开内容的拓展性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今后我司将更进一步深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让市民能更方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查阅供水信息,继续推进我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以确保我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

60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8

60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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