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7 10:39 | 来源:自来水公司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的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工作情况,现由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统计时限为201711日至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专栏公布。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337931301,传真:0591-87536921,电子邮箱:xxzx@fzwater.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和我司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和落实《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遵循准确、及时、公开、公正和便民的原则,以满足社会大众的信息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今年,我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传送的及时和准确,我司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领导办公室落实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制度,并要求信息中心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由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及时、有序地开展我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司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兼)职联络员机制,充实人员配备,保障必要经费,积极组织和派员参加各级机关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掌握相关政策,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司修订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司先后建立了《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微博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微信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本司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位。

(三)多渠道落实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我司在“中国福州”门户网、公司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对外公开发布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将2017年停水通知、水质公告、水压公告、招标公告、供水业务办理指南、服务承诺、营业网点、水价及缴费等信息向公众开放获取。按年、按月、按日公布我司6个水厂年检106项、月检40项、日检9项和4个管网水月检38项以及195个管网点每月日检9项的具体检测项目、标准限值和详细的检测数据。并在公司网站和微信上开设栏目方便市民查询水费、水量数据。此外,每年二次在纸质媒体上公布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06项检测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56条,历年来,我司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68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

2017年,没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包括: 718日工业路爆管抢修、1010日飞凤山水厂升级改造停水、高温供水保障、政风行风热线上线交流、晚报热线上线交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暂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司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公用事业单位,我司对外公开的信息以服务大众的民生类的资讯为主,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司将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知晓信息获取的渠道。同时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渠道,继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多元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较好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56

1068

其中: 1.政府网站公开数

456

106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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