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2 14:41 | 来源: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文件精神,由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网站(http://fz.radio.fj.cn/)公布,并已报送至福州市档案馆存档,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A15层,邮编:350003,电话:0591-87931081,电子邮箱:fzwxd001@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省经信委和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适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确定专岗专人具体落实,积极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决策和业务水平。同时,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梳理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考核机制,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在工作中,规范流程管理,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公开内容,按时报送工作台帐。此外,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平台主动公开我局年度报告、最新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了信息公布的及时性、主动性和时效性,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我局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配合省经信委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二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制定并通过统一通过省经信委门户网站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同时,推动随机抽查与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安排专岗专人负责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联合惩戒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黑名单公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三是推动政务服务公开,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是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今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无线电频谱使用评估等重点工作政策措施、具体要求和开展情况,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二是推进收费项目信息公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在管理局门户网站、办公收费场所显目位置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无线电管理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二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经信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施求实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同时,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三是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收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指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4、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二是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在工作中注重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

5、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具体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处室。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加强“968909”无线电干扰投诉热线电话管理,及时受理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继续推进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三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同时,督促政务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公开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规定》,积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根据主要领导新老交替和领导班子调整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明确由“一把手”亲自抓,并确定专岗专人具体落实。同时,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除了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府信息外,我局还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无线电管理工作最新资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57条,历年累计公开的政府信息为3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行政许可类信息53条,工作动态4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局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同时所有公开的信息已送至福州市档案局存档,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出台新政策,没有发布政策解读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968909”无线电干扰投诉和违法举报热线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一共收到“968909”诉求件32条,门户网站16条,均及时办理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为12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经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进行答复3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2016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历年累计收费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多、涉及面广、要求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保密审查、社会监督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制度和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类型信息的不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的规范运行和管理,不断完善、拓展网站和政务微信的各项功能,保障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安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切实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7

38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7

38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1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

1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1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

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收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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