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5:00 | 来源:福州市政府办信息处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由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 www.fuzhou.gov.cn/)公布,并已报送至福州市档案馆存档,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A15层,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44950,电子邮箱:fzradio@gxt.fuji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工信厅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我市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着力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019年因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职责,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聘请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落实决策公开透明,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调整权责清单。

  二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在网上运用文字、图表等方式就新修订的《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及《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出台背景、法律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结合“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平安综治宣传月”,在福州大利嘉城、火车北站、大学城周边12个公交候车亭投放为期1个月的无线电普法灯箱,印制一批无线电管理宣传科普手册向社会大众发放,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及无线电政府管理职能作用,普及无线电频谱知识,增强依法设台用频意识。

  三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加大舆情收集研判力度,依托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无线电管理专栏这一网络阵地,及时发现、分析研判预警信息。20193月,针对通信运营商3G退网专题,我局接受福州市电视台采访,为福州市民解读相关政策和通信知识,客观及时地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无线电通信安全的信心。

  (二)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在制度建设方面,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配合做好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应用融合。落实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做好政务数据在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上的汇聚整合。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及时答复网民留言、咨询,限时处理“12345”平台转办的诉求件,今年共答复“12345”诉求件2件。

  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继续完善软硬环境建设,为服务对象办事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和高效规范的服务。一方面健全完善行政办事大厅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设立党员先锋岗,选派优秀党员进驻,同时,严肃纪律作风,加强廉政教育,全面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公开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一方面继续推进行政办事大厅标准化建设。定期检查环境卫生,工作场所整洁有序,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统一制作了桌牌和去向牌。完善便民措施和设施,公开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办结时限等制度和收费标准,设置了意见箱、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2019年,我局行政办事大厅共受理行政审批办件151件,做到审批办件零投诉,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办事单位和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积极与省工信厅相关业务处室对接,严格按照新修订《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重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权力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并及时更新公开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规范审批办理流程,确保承接到位,管理跟进。认真做好许可权下放承接和移交工作,按照省工信厅台站属地化管理要求,主动联系铁路系统各设台单位,收集福州辖区的GSM-R台站数据信息,指导设台单位办理无线电台执照变更手续,进一步加强对铁路无线电台站的规范管理。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根据省工信厅部署,配合省工信厅落实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机制建设,协助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无线电管理”专栏内容的管理和运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9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5条,占71.4%;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占28.6%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主要通过“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市档案馆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认真研判处置无线电管理舆情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2019年解答回应“12345”平台诉求件2件。

  (五)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747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

  2019,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

  (二)附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

  2019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附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对政务公开的理解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0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全市无线电管理及工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强化工作督查,确保政务信息文件公开及时到位。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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