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由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 www.fuzhou.gov.cn/)公布,并已报送至福州市档案馆存档,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A座15层,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44950,电子邮箱:fzradio@gxt.fuji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福建省工信厅及福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我市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着力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5月,因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职责,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继续聘请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落实决策公开透明,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调整权责清单。
二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详细解读修订后的《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9月,联合所在社区在鼓楼区华林路开展无线电管理现场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宣传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普及无线电相关科普知识,开展无线电管理法规咨询。结合2020年无线电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针对相关设台主体开展了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解读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宣传,发放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宣传手册。通过福州电信、移动、联通三家通信运营商,发送无线电管理公益宣传短信30万条,重点向手机用户普及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重要性,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科普“黑广播”、“伪基站”的危害,维护良好的电波秩序。
三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加大舆情收集研判力度,依托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无线电管理专栏这一网络阵地,及时发现、分析研判预警信息。
(二)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在制度建设方面,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落实“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针对“不见面审批”等新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制定改进措施。采取邮寄受理和送达方式,提升用户体验。积极配合做好与“12345”平台应用融合,及时答复网民留言、咨询,限时处理“12345”平台转办的诉求件,今年共答复“12345”平台诉求件2件。
二是着力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入手,创建一流办事服务大厅。派员前往福建省工信厅行政服务中心学习,借鉴各项制度,学习先进服务经验;按无线电行政审批6个子项,分类印刷《服务指南》3000份,设置服务指南资料盒,方便设台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办理设台审批手续;改善办事大厅部分硬件设施,制作行政规章制度、频占费收费标准依据电子展板,以及查处“黑广播”等非法电台宣传视频,通过电子显示大屏循环播放无线电管理普法宣传短片,增强设台单位及个人依法守法意识。
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积极服务开辟5G基站设置许可绿色通道。一方面,对无线电行政审批指南进行重新梳理,精简审批流程和审批材料,将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4份申请材料简化至1张申请表,并压缩审批时限,落实“最多跑一趟”。另一方面,针对5G实验频率已到期的实际,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实行“容缺审批”,先行开展5G基站设台许可工作,同时要求通信运营商在国家5G频率许可签批后,及时完善相关手续。2020年,我局行政办事大厅共受理行政审批办件117件,完成2404个5G基站的审批许可,做到审批办件零投诉,优化高效的服务得到办事单位和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根据省工信厅部署,配合省工信厅落实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机制建设,协助做好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无线电管理”专栏内容的管理和运维,协助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0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11条,占84.6%;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占15.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主要通过“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局LED大屏、市档案馆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认真研判处置无线电管理舆情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2020年解答回应“12345”平台诉求件2件。
(五)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1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702238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
2020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
(二)附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
2020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附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对政务公开的理解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省工信厅和福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全市无线电管理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和豁免公开两类政府信息,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注重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和动态信息的分类,确保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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