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0-1300-2017-0017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7-12-04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2017〕19号
  • 发布日期: 2017-12-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榕政〔2017〕19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7-12-11 10:4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研究,确定鼓楼区金牛山“互联网+”特色小镇等11个特色小镇列入福州市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色小镇所在县(市)区政府是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高效协调机制,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指导特色小镇投资建设主体单位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相关特色小镇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有关产业主管单位要按照各县(市)区政府特色小镇创建的产业定位,结对子做好相关产业培育扶持、集聚发展及转型升级等指导与推进工作与相关县(市)区政府共同担负特色小镇创建的指导协调、督查推进和落实扶持政策等责任;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重大事项及时报送市政府研究。 

  二、扎实推进实施。入选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要高水平规划设计,推进“多规合一”,完善创建方案,突出产业特色和竞争力、挖掘文化内涵、建设宜居环境,服务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要细化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年度投资目标、具体建设节点,由市级特色小镇各创建主体责任单位和市直结对子产业主管部门,于每月25日前向市特色小镇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创建期间的每年5月25日前和11月25日前向市特色小镇办分别报送半年度和年度相关工作总结情况。 

  三、发挥示范作用。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向特色小镇集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环境,打造创新创业样板。要立足产业基础,发挥产业比较优势,传承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四、强化考核验收。市统计局会同市发改委建立市级特色小镇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定期监测。特色小镇年度建设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没有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特色小镇创建项目退出创建名单,下一年度起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对原奖励或预支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扣回。创建期满,开展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政府命名为福州市特色小镇。 

  附件福州市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7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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