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0-1000-2018-001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12-29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8〕471号
  • 发布日期: 2019-01-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的批复
榕政综〔2018〕471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1-04 08:55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设立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有关事项的请示》(榕教〔2018〕3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为市教育局直管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为48个班。学校为市属非独立法人单位、福州三中教育集团成员校,由福州三中承办并负责管理、运营。由市委编办、长乐区政府负责,按照8:2的比例分别承担该校的教师编制数量。 

  请你局抓紧做好学校组建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办好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 

  此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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