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0-1000-2021-000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5-28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与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二中学剥离分设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21〕123号
- 发布日期: 2021-06-02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与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二中学剥离分设工作的请示》(榕教〔2021〕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与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二中学剥离为两个市属独立法人单位,编制、工资、资金账户等单独设立。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为三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为60班3000人;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二中学为三年制初级中学,招生规模为30班1500人。分设后两校人员编制和校级、中层职数由市教育局分别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和初级中学编制标准测算后,报市委编办审定。
请你局认真做好两校剥离分设相关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此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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