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0-0800-2019-0004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5-16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9〕159号
  • 发布日期: 2019-05-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榕政综〔2019〕159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5-24 10: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9项,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4项(含委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凡属于承接下放(含委托)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应主动与省直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及时调整权责事项目录和市县两级事项通用目录,制定和公开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福州市对应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福州市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