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0-0800-2019-0004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5-16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9〕159号
- 发布日期: 2019-05-2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9项,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含委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凡属于承接下放(含委托)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应主动与省直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及时调整权责事项目录和市县两级事项通用目录,制定和公开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福州市对应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福州市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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