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0-2702-2018-0008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09-17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江水月同志任职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8〕320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江水月同志任职的批复
榕政综〔2018〕320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8-09-21 17:42

华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增补江水月同志为香港华榕(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华榕(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的请示》(HR港字〔2018〕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江水月同志任香港华榕(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华榕(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州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请你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你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此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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