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7 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2〕157号)的要求,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75369、83379395,电子邮箱:fzxxgk@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继续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2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2)》公布《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透明度)评测得分在43个省会城市及较大的市中排名居首。主要做法是:

  (一)重点推进八大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收支表。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2012年确定市经委、商贸服务业局、外经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教育局、农业局、科技局等8个市直部门试点公开部门预算。继续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以及保障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二是建立“福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要求,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进度等工作同步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转发了《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福州市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公开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增设“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各类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等信息,并公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二是卫生部门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特别是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实时动态查询。公开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抽检情况,还及时发布了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制度、二次供水卫生监管情况、废弃油脂监管情况等信息。三是质监部门公开了开展食品添加剂、白酒、明胶、食用油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监管成效。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环保核查规章制度(核查程序、办事流程、时间要求、申报方式、联系方式等)和核查工作(受理时间、进展情况、核查结论等)信息;并要求申请核查公司主动公开环保核查相关信息,包括公司及其核查范围内企业名称、行业、所在地、生产及环保基本情况等。全面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固体废物进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等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标准、条件、时限、结果等信息。按照要求发布《2011年福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主动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等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等信息。二是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2012年10月31日起,向社会公布福州市PM2.5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积极公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每日公布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每周公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每月发布《福州市空气质量月报》和《福州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每年公布《福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定期公开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和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2012年公开25家违法排污企业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三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修订完善并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公布辖区内中铁二局京福铁路施工污水影响闽清网箱养鱼事件、新加坡籍“BARELI”轮触礁事故等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提高处理透明度。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定了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公开责任,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等及时公布福州市各级单位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办事流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2012年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6841条,累计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31372条。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每月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并分析公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只要不涉密的都予以公开。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2012年共发出《征地告知书》125份,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内容等向社会公布,听取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后才上报审批。2012年四城区共发布68份《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补充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两公告”及征地批准文件在涉及的被征地单位张贴,同时在《福州日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刊登。加强补偿信息公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发布征地拆迁信息,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告知书、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告知书、房屋征收补偿机构选定情况告知书等信息。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公开了成品油价格、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价格、电力销售价格、管道燃气价格等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公开了重要经营服务性价格与收费信息,包括出租车运价、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市级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部分景区门票价格等。主动公开国家、省及市本级核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2012年公开了21个市直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信息,并对部分涉农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汇总公开。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及其内容的调整或取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价格听证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2012年9月我市召开福州市区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会前严格按照规定将听证信息,包括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等信息在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后也向社会公开。

  (二)持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2005年以来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已全部公开。公布了《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各县(市)区“十二五”总体规划。“十二五”各专项规划已陆续上网公开。二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坚持每月发布本地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健全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应用范围已拓展覆盖到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截至2012年底,已有市属45个审批部门和3个公用企事业单位591项审批事项,以及12个县(市)区334个单位3304项审批事项上网运行。2012年,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受理审批申请144914件,办结143123件,时限内办结率98.76%。四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将全市46个执法部门共5132项行政处罚事项、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以及执法人员资格等信息全部在网上行政处罚系统上公开。全部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行政处罚的事项和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重点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及时修订、调整处罚标准,规范简化处罚程序。2012年,市直部门共在网上行政处罚系统登记案源3567件,立案3097件,结案2614件,处罚金额1368.54万元,基本实现行政处罚裁量“零自由”。

  (三)继续推进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原则,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均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在编制马尾新城区域规划、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大学新校区防洪排涝体系工程项目,调整出租车运价,制订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政策等过程中,多方邀请专家参与设计和论证,并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市民的意见。二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发展、医疗保障、食品安全、养老保障、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如《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关于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通知》、《福州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都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三是推进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四)有序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构建“福州市网上办事公开平台”,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村务公开、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开等内容,公开范围覆盖全市市属学校、医院。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领域,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继续加大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证件办理、资质认定、企业开办、婚育收养、经营纳税、公用事业、招商引资等十三个重点民生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方便了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

  (五)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继续规范建设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对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集中展示,调整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更直观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2012年“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145.82万人次。二是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2012年3月我市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率先开通“福州发布”政务微博服务平台,截至年底共有12个县(市)区、39个市直单位也开通了政务微博,“福州发布”政务微博群已初步形成。各单位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平台与网民互动,在信息公开、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截至2012年底,“福州发布”主微博发布微博信息3862条,微博粉丝(听众)数量超过43万人。继续发挥政府公报公布政府信息权威性的作用,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办刊质量,扩大公报赠阅范围。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规范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建设。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社区、农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建立全面覆盖我市146个乡镇(街道)和2195个行政村,集信息采集、处理、发布和监督于一体的“福州市农村基层党风网”,多次获得省、市领导好评。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市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能,配强、配齐人员(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编制3名,人员已全部到位),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晋安、马尾、福清、连江、永泰、鼓楼等6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28场业务培训班,1433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2012年我市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继续组织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社会评议,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48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76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72条。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964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761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20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886条,占14.9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07条,占6.58%;规划计划类信息845条,占3.26%;行政许可类信息2110条,占8.1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21条,占4.7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33条,占2.8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65条,占6.4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500条,占5.7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855条,占11.0%。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47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1145.82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截至2012年底,市档案馆已累计接收市政府及市直公开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8808件。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23816人次。

  此外,2012年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862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09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73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6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55件,下级政府收到39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442件。当面申请122件,占22.76%;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318件,占59.33%;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6件,占2.98%;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80件,占14.93%。截至2012年底,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72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194件,下级政府收到212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2866件。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食品安全、工商管理等。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有: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经审查,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6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经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6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321件,占59.89%;“同意部分公开”25件,占4.66%;“不予公开”23件,占4.29%;“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167件,占31.16%。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涉台事务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3件,占13.04%;属于商业秘密1件,占4.35%;属于正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13件,占56.52%;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信息2件,占8.7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件,占17.39%。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2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2件,无举报事项。截至2012年底,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14件,提起行政诉讼19件,受理举报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3年将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切实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经费情况

  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单位705家,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895名。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30.76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专项经费8万元),实际支出31.65万元。2013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将在保持2012年水平的基础上,力争有所提升。

   (二)附表。

 

附表

     福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5948

15396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25747

14275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09

2189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36

327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22

1482

   2.网上申请数

318

1356

   3.信函申请数

80

26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36

327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21

218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5

20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3

209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67

68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133

851.5

行政复议数

5

14

行政诉讼数

12

19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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