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4-01-13 1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的要求,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68798、83379395,电子邮箱:fzxxgk@sina.com)。

  一、概述

  2013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继续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有

  (一)重点推进九大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定了《福州市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及公开时限。各责任单位本单位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充分利用福州市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将全市各行政审批单位的事项全部集中网上办理,所有审批信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显示屏即时滚动播放。同时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厅、公共自助服务区、福州市网上审批服务系统提供自助查询服务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应用范围已拓展覆盖到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2013年,网上审批系统受理审批申请181995件,时限内办结率达99.8%。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经市人大批准后,及时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财政算报告全文及《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并认真做好财税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解读工作。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在2012年8个部门试点预算公开的基础上,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扩大到除涉密部门以外的所有一级预算单位认真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据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制定下发《福州市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把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督查、通报或约谈问责。一是保障房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及项目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落实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单位情况现场公开制度,并在建筑物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二是保障房分配信息公开。在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中,实行街(镇)、市两级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各类保障性住房配租(售)过程中,严格实行公开抽号、选房的工作机制。三是保障房管理信息公开对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纳入轮候的对象在政府网站上永久公示,同时公布各级住房保障部门举报电话,畅通异议申诉和投诉举报渠道。对接到的举报信息及时查处,对经查实予以退出的情况及时公示。四是充分运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现场张贴公告等渠道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进一步加强网站住房保障信息专栏建设,细化住房保障政策和解读、保障房建设、保障房分配等子栏目设置。坚持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开放日”活动,每两至少组织一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保障房申请对象等,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验收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对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予以认真整改落实。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定了《福州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责任单位、网站专栏内容设置、公开时限都作出规定。一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在网站显著位置增设了“食品安全”专栏,设立了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常识、执法监督信息等二级栏目,梳理发布了2010年以来的食品安全信息。创新宣传模式,通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简报、安全用药“六进”活动、群发短信及微博发布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食品安全宣传和市场相关信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二是卫生部门进一步拓宽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质监部门公开了开展饮用水、蜜饯、乳制品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信息、加工食品风险排查工作动态以及质量信用AA级和D级食品生产企业公示信息。截至2013年底,已发布食品安全相关监管信息124条,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监管成效。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定了《福州市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一是主动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及时公开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实时发布污染物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坚持每周公开水环境质量状况,每月公开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二是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基础上,再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做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信息公开。三是主动公开环境污染治理信息公开福州市32家重点企业污染源信息,按时公开全市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和排污费征收信息、福州市40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全市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固废行政审批情况、重金属污染防控信息。按规定时限主动公开监察执法、行政处罚情况。每日主动公开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自动监控情况。四是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减排信息主动公开全市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发布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2012年福州市环境统计信息。五是畅通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福州市环境保护网站建设,开通政务微博,加强与媒体合作,多渠道及时公开环境信息,使公众获取环境信息更加便捷,参与方式更加多样。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定了《福州市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在安监部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一级栏目,下设“政策法规”、“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等二级栏目,及时公开事故信息、调查处理信息、应急处置信息、挂牌督办信息、事故通报信息发挥主流媒体传播安全生产信息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更新并公示在福州落地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福州市本级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二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在12358价格服务网上及时公开日常市场价格巡查态、重大节日市场监管信息以及价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开展、完成情况。上网公开涉及医疗服务价格、房地产价格、“5.18”、“6.18”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中秋国庆市场价格监管、价格举报咨询件受理情况、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收费、防治禽流感相关商品价格等多个民生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信息。与主要媒体密切协作,积极宣传普及价格和收费监管工作。2013年福州市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网站上公布13起价格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住房保障部门制定了《福州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及公开内容,要求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及各实施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征收部门网站建设,及时将房屋政策法规、征收告知、评估机构选定情况、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等通过网站公开。同时加强拆迁现场的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征收告知、评估机构选定情况、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摸底情况、无产权房屋认定、分户补偿等信息在征收范围内公开。国土部门制定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暂行)》,在部门网站首页设立了“招拍挂公告”、“征地及安置补偿公告”、“土地确权公告”等征地工作相关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信息。

  9.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了《福州市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福州市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试行)》。一是教育部门依托校务公开平台,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财务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其中招生类信息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办法及录取结果,中、高考加分情况公示,普高自主招生办法、录取情况等;财务类信息包括财务收支管理情况,事业费预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大额度资金使用,教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安排使用。目前,除两所新校外,市属院校都建有网站,均设有招生、财务类信息公开栏目,并且都已按照要求对2010年以来的两类信息进行了梳理、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收费工作,学校在醒目位置张贴教育收费校长公告,城区学校还设立了“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公开。二是文新系统各基层单位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电子显示屏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各单位充分利用网站和政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搜集市民意见建议,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

  (二)持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2005年以来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已全部公开。“十二五”专项规划已全部上网公开。二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坚持每月发布本地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部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行政处罚的事项和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重点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及时修订、调整处罚标准,规范简化处罚程序。将全市46个执法部门5181项行政处罚事项、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以及执法人员的资格等信息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基本实现行政处罚裁量“零自由”。

  (三)继续推进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原则,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如编制福州新区规划烟台山、上下杭、朱紫坊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及房屋征收补偿调整停车费收费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政策等过程中,多方邀请专家参与设计和论证,并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市民的意见。二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发展、医疗保障、食品安全、养老保障、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办法》、《福州市城镇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福州市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都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三是推进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3年“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178.44万人次。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2012年我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率先开通“福州发布”政务微博服务平台后,2013年“福州发布”政务微博群两次扩,目前成员单位已达77家,基本覆盖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单位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平台与网民互动,在信息公开、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截至2013年底,“福州发布”主微博发布微博信息8590条,微博粉丝(听众)数量超过50万人。继续发挥政府公报公布政府信息权威性的作用,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办刊质量,按时出刊发行。扩大公报赠阅范围。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社区、农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市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能,配齐配强人员,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晋安、马尾、福清、连江、永泰、鼓楼、台江、长乐8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5名,兼职人员827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22场业务培训班,1306人次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2013年我市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继续组织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社会评议,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24881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34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47条。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845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395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4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518条,占14.1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481条,占5.95%;规划计划类信息724条,占2.91%;行政许可类信息2089条,占8.40%;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402条,占5.6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95条,占3.20%;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52条,占6.6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314条,占5.2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350条,占13.46%。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2013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24808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1178.44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截至2013年底,市档案馆已累计接收市政府及市直公开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2129件。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13年,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22346人次。

  此外,2013年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3650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10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65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3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6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61件,下级政府收到99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746件。当面申请177件,占19.54%;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430件,占47.46%;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6件,占0.66%;以传真形式申请9,占1%;以信函形式申请284件,占31.35%。截至2013年底,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78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255件,下级政府收到311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3612件。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食品安全、工商管理等。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有: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

  受理办理情况。2013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经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6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471件,占51.99%;“同意部分公开”60件,占6.62%;“不予公开”29件,占3.2%;“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346件,占38.19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涉台事务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7件,占24.14%;属于商业秘密2件,占6.90%;属于正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6件,占20.69%;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4件,占48.28%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3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18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5件,举报。截至2013年底,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32件,提起行政诉讼34,受理举报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市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5名,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4年将继续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经费情况  (二)附表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单位705家,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工作人员827名。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25.11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专项经费8万元),实际支出17.84万元。2014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将在保持2013年水平的基础上,力争有所提升。

 

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

  

  24881

  17884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4808

  16756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10

  2299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906

  417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77

  1659

       2.网上申请数

  

  430

  1786

       3.信函申请数

  

  284

  55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06

  417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71

  265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0

  26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9

  238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46

  1028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674622

  123504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28.4

  879.9

  行政复议数

  

  18

  32

  行政诉讼数

  

  15

  34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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