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1-1300-2019-0000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9-02-01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9〕20号
  • 发布日期:2019-02-1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
榕政办〔2019〕20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2-12 10:12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推进新一轮农村绿化美化,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为指导,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充分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绿化美化村庄,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现代化城市提供生态支撑。 

  (二)主要目标。20192021年,每年安排600个村每村新种植1000株树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21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村庄绿化水平全面提升具体分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安排实施村和种植地块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际,紧紧围绕“三年行动全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优先安排当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村或推进村,实现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根据每个行政村实际,在保护好现有乡村风貌的基础上,充分挖掘绿化潜力,重点选择以下地块见缝植绿:房前屋后、庭院空地;水边、路边、村边、山边等空地;拆违地、边角地、废弃地、抛荒地、整治后腾出空地等。 

  (二)合理选择树种苗木按照“树种乡土化”要求,树种选择以经济林果树种、乡土树种为主,力求打造各具特色、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乡村绿化景观(树种推荐名录详见附件2)。按照“造林大苗化”要求,苗木应选用适应性强、生长健壮、冠形正常、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全冠苗。其中:大苗(土球苗),胸径≥8cm,应占种植总数10%以上;中苗(土球苗或袋装苗),胸径5~8cm,应占种植总数30%以上;小苗(袋装苗),胸径3~5cm,约占种植总数60%。 

  (三)精心组织实施种植。各县(市)区抓每年春季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迅速推进绿化行动,确保每年春季完成当年计划任务。按照编导则、选树种、挖大穴、换基土、用袋苗、配营养、微地形、排树阵、治虫害、做精品、调机制的总体要求精心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把苗木和种植质量关,对选定种植的苗木品种、株形、冠幅、高度、干径、土球大小、根系发育等素要进行现场指导监督,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苗木。加强对挖穴、培土、密度和种植的技术指导,提高种植质量和种植成活率。 

  切实加强后期管护。各县(市)区遵循“权随地走、树地同权、权责一致”原则,做好新种植树木的登记和确权工作,并加强建档管理,做到一村一档。切实做好种植后续养护工作浇水、修剪、除草施肥、除虫防病管理、看护等环节,做到建设与养护管护并举、并重。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庄树木管护制度,每村聘请1名专职“村庄绿化”护林人,落实管护责任人,确保管护到位。鼓励党员(党小组)、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认种认养和承包、领养等方式,加强后期管理与养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林业系统要将“村植千村”绿化行动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林业部门作为“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牵头组织部门,市、县、乡林业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技术指导等工作,确保每个村至少有一名林业干部蹲点。县(市)区政府作为“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地区“村植千村”绿化行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乡镇(街道)要承担起实施的具体责任,做好每个行动村的规划、组织实施等工作。村委会要负责发动群众、落实种植地块、组织种植、后期管护等工作。 

  强化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植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县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包村结对活动,每年至少选择一个村作为本单位义务植树基地。市直机关工委和罗源县、闽清县政府共同牵头,组织市直机关单位每年与罗源县、闽清县相关行政村进行结对共建;市国资委与永泰县政府共同牵头,组织市属国有企业每年与永泰县相关行政村进行结对共建;市工商联和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动员所联系众参与村庄绿化。各县(市)区要积极动员优秀乡贤认种认养,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充分调动当地村民参与绿化行动的积极性。  

  )强化经费保障。开展“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的行政村,省级造林绿化专项资金补助每村6万元(每年36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每村6万元(每年3600万元),县级及以下配套投入资金每村不低于6万元。为确保种植质量,省、市、县三级补助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分阶段拨付,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将由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研究制定。 

  )强化机制创新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出台《“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实施办法》,推行简易设计、简易预算、简易招标,依法通过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乡(镇)、街道或行政村可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购买苗木及肥料等物资,村集体组织雇佣人员种植,也可将苗木发放给村民自行种植,实现既减少绿化种植间接成本又确保种植质量。 

  )强化考核验收。“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县、乡、村干部以及林业系统干部一线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表彰;对未完成任务或以次充好、以少报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追责。严格验收制度,每年11月10日前完成县级检查验收,12月底前完成市级抽查评价 

    

  附件:1.全市“村植千树”绿化行动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9—2021年)  

     2.“村植千树”绿化行动树种推荐名录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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