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1-2500-2019-000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9-02-14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9〕41号
  • 发布日期:2019-02-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榕政办〔2019〕41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2-20 09:5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19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21万亩、总产量44万吨的确保完成目标,以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粮食播种面积150万亩、总产量52.5万吨的力争完成目标计划分别进行分解下达(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稳定粮食生产。各地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及时将粮食播种面积、总产的指导性计划层层分解,下达到乡、村,采取宣传发动、工作推动、政策带动等措施,促进粮食面积落实。要切实推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不断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产能力。要着力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地要把水稻生产功能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把现有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水稻生产功能区集聚。实施地力提升“3323”工程,发展绿肥种植,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实施稻田秸秆还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提高耕地产出能力。 

  三、实施项目带动,发挥示范作用。继续组织实施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测土配方施肥、优质稻示范推广和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等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粮食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农机等“五新”服务。通过项目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片的典型样板作用和以点带面功能,突出抓好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的示范与优质稻等的示范。全市建立优质稻新品种核心示范片3500亩,带动建立优质稻新品种示范基地5万亩,辐射推广15万亩。 

  四、推广关键技术,提高单产水平。以粮食绿色高质高效为目标,优化粮食品种内部结构,推广高效种植模式与粮经多熟耕作制度,加大优质水稻和优质甘薯鲜食型、加工型品种和马铃薯菜用品种等粮食作物优新品种的推广力度,着力提升粮食品质。加大再生稻头季机收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技术、马铃薯脱毒种薯及稻草包芯技术、优质甘薯高产高效技术等粮食关键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五、优化综合服务,实现提质增效。构建完善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粮食生产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采用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服务模式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节本增收的潜力。继续培育壮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积极探索推广先进的植保器械及施药技术,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农药有效利用率和病虫防控效率,提高种粮效益。 

  六、注重防灾减灾,减轻灾害损失。各地要加强纵向横向协作,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做好灾害的监测预警,建立防灾减灾快速反应机制,细化处置措施,完善运作规程,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科学救灾水平。加强应急抢险与灾后重建技术队伍的建设,做好应急种子等救灾物资的调剂供应,重点防范台风、干旱、洪涝、寒潮、病虫害等灾害,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1.2019全市确保完成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2.2019年全市力争完成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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