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1-0200-2026-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6-02-09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促进福州市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办规〔2026〕4号
  • 发布日期:2026-02-2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促进福州市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规〔2026〕4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6-02-28 16:20

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福州市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榕政办〔2022〕52号)予以废止,《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福州市建筑业招商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份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榕政办规〔2025〕2号)第二条相应内容停止执行。

上述废止的文件、停止执行的内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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