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1-2702-2018-0006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8-08-09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在罗源湾港区扩大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给予表扬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8〕170号
  • 发布日期:2018-08-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在罗源湾港区扩大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给予表扬的通报
榕政办〔2018〕170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8-08-23 09:4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18年6月29日,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扩大开放顺利通过了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国家移民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和军委联合参谋部等国家有关部委验收组的国家级验收。2018年7月12日,国家交通部对外公告:福州港口岸正式扩大对国际航行航舶开放。至此,历经15年的福州港口岸罗源湾港区扩大开放申报历程正式结束。这对进一步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提出的建设“海上福州”的战略决策,大力发展临港产业集群,实现福州港“南集北散”总体规划,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加快福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罗源湾港区扩大开放申报过程中,市商务局(口岸办)、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双拥办、市财政局、市驻京联络处、连江县委县政府、罗源县委县政府以及两县商务(口岸)部门始终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勇于担当,敢于攻坚,通力协作,高效服务,深入推进口岸建设,积极化解难点问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港区扩大开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扬先进,宣传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上在罗源湾港区扩大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为我市进一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继续努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为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有福之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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