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1-2708-2019-0002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9-03-12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e福州APP平台综合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9〕62号
  • 发布日期:2019-03-1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e福州APP平台综合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9〕62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3-15 10: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关于“e福州”APP平台综合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312 

  关于“e福州”APP平台综合提升工作方案 

    

  “e福州”APP平台作为我市统一的移动互联网入口,汇集了我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社会服务等各种数据信息资源,是我市政务管理和市民群众办事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提升“e福州”APP平台的综合服务能力,根据“e福州”APP平台建设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提升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e福州”APP平台建设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应用服务建设、运营能力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进一步做好“e福州”APP平台建设提升工作,努力汇集高质量、大容量的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数据信息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福州市建设“网上政府智能管理掌上服务”智慧城市标杆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分工 

  制度建设 

  完善“e福州”APP平台管理制度。市大数据委负责,抓紧制定“e福州”APP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工作2019年6月理清各责任单位职责任务分工,为“e福州”APP平台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平台建设 

  1.对接第三方应用程序。由市大数据委负责,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e福州”APP平台与蚂蚁金服公司的技术对接,实现支付宝小程序用户全面回流至“e福州”APP平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2.整合政务公共服务APP平台由市大数据委牵头,规划整合全市相关政务、公共服务APP平台2019年3月底完成鼓楼通、马尾政务、智慧永泰、晋安政务、榕城通APP等整合工作,实现一个APP平台畅享福州城市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3.提升用户服务体验性。持续保障“e福州”APP平台基础能力支撑性能优化,对已接入的应用服务从用户体验、功能、用性、便捷性等方面进行分析、优化,不断增加上线评价、办事页签智能搜索等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应用服务建设 

  1.建设公共交通基础数据平台。根据人、车、线(路)、站、场等基本要素,综合站点覆盖、线网分析、路况车速、线路运力等方面数据,对公共交通数据进行归集整理、归类分析,建设实时公交系统。1由市交通局负责,于2019年4月底前提供相关运输数据,市民卡公司在“e福州”APP平台上建设智能公交出行助手应用程序,让市民随时随地可以查询到公交实时到站信息;同时,由鼓楼区政府负责选取三坊七巷、省政府、南门兜等有代表性的公交站点,用于建设智能公交站牌试点。(2大数据委、市市民卡公司负责,于2019年12月底前,提供智能公共交通出行助手应用平台统一接口规范;同时,由市地铁集团负责,根据上述标准规范接入福州地铁1号2号等线路的到站时刻表、列车实时到站数据、每节车厢的实时计重数据、地铁站封站限流信息、闸机OD(出发地与目的地)数据、列车加运变更、列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动态数据3由市交通局负责、各县(市)政府配合,2019年12月底前通过数据归集、安装定位设备等方式,收集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数据,为我市公共交通的精细化、自动化运营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地铁集团、市市民卡公司,鼓楼区政府,各县(市)政府〕 

  2.对接地铁2号线应用服务。在我市地铁2号线试运营前,全面完成地铁2号线相关技术平台与“e福州”APP的无缝对接,实现市民扫码乘坐地铁并享受相应折扣优惠。(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地铁集团、市交建集团、市民卡公司) 

  3.实现扫码乘车服务全覆盖。为使“e福州”APP扫码乘车优惠服务惠及广大群众,进一步方便市民交通出行,由各县(市)政府牵头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公交扫码服务的对接工作并同步配合市市民卡公司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实现我市公交“e福州”APP平台扫码乘车服务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市交通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4.扩交通出行服务范围。由市交通局牵头,2019年12月底前“e福州”APP平台在线购票、扫码乘车等服务能力应用至巴士客运站、空港快线等中长途交通领域。(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5.扩展教育缴费服务。由市教育局牵头,“e福州”APP平台教育缴费服务现有支持应用43所市属学校的基础上2019年4月底前,完成市属学校在“e福州”APP平台线上缴费全覆盖。同时,在教育缴费服务完成市属学校的推广、应用条件成熟后,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教育局配合,逐步将该教育缴费服务推广至各县区属学校力争于2019年9月底完成“e福州”APP平台教育缴费服务县(市)区属学校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6.对接小学入学预报名服务。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大数据委、市市民卡公司具体负责,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小学入学预报名系统的对接,在“e福州”APP平台上实现小学入学预报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7.对接在线教育学习资源。由市教育局、市大数据牵头,2019年12月底前,对接数字青少年宫,在“e福州”APP平台上建设在线教育、学习资源平台,不断补充“e福州”APP平台文化教育服务方面的优质内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委 

  8.强化驾考培训服务。由市交通局牵头,协调全市各驾校,在原有查询驾校、学员信息、报名指南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驾校培训服务,2019年12月底前,实现“e福州”APP平台在线报名缴费、在线约课、培训教练查询、考试预约等功能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9.建设残疾人虚拟卡。在完成市委人才办闽都英才卡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由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市地铁集团负责技术支持,2019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地铁相关技术应用平台与“e福州”虚拟卡平台的对接工作。由市残联牵头,根据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福利政策,推动残疾人虚拟卡的建设,让数字福州”“智慧福州”建设的丰硕成果惠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交建集团、市地铁集团、市民卡公司) 

  10.建设音视频资源平台。由市大数据牵头,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与省广播电视集团优质权威内容资源的对接工作,建设包含电视频道、点播、直播、广播、新闻资讯在内的音视频内容资源平台,补齐补全“e福州”APP平台音视频内容资源短板,提升用户使用粘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11.建设网上办事大厅视频办事指南。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大数据委牵头,2019年12月底前,以录制主持人实地咨询、办事场景的方式建设常用视频办事指南,应用视频服务增强办事指南的易用性、交互性及可接受性。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大数据委 

  12.建设“e福州”旅游平台。根据福州市“一卡一码”(福码)移动支付整体部署和福州市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9年11月底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相关旅游资源,由市民卡公司负责,依托“e福州”APP平台,自筹资金开发全市景区旅游、景点门票业务平台,实现福州市景点门票线上购买、景区商铺、停车场扫码支付等功能。(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13.实现自来水、燃气在线缴费。由市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牵头,市民卡公司配合,2019年4月底前,将自来水、燃气账单的在线查询与缴费功能对接至“e福州”APP平台。(责任单位:市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市市民卡公司) 

  14.扩展药店扫码支付范围。由市医保局牵头,市民卡公司配合,继续增加支持医保结算码扫码支付的药店数量,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药店扫码支付覆盖率,2019年4月底前,实现支持医保结算码扫码支付的药店总数超800家。之后,逐步实现市医保结算的药店全面支持使用“e福州”APP扫码支付。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运营能力建设 

  1.建设积分商城,增强“e福州”APP平台用户粘性。由市大数据委牵头,市民卡公司具体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建设“e福州”积分商城,探索提供各银行、通信运营商积分通兑服务,根据积分兑换规则,用户可将各银行、通信运营商积分统一兑换为“e福州”积分,并可在“e福州”积分商城购买所需商品或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2.建设惠民金融保险平台,提升平台持续运营能力。为提升“e福州”APP平台可持续运营潜力,在回馈市民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平台运营进入良性循环市大数据委、市市民卡公司负责,于2019年12月底前,“e福州”APP平台运营金融服务,先通过选择一家合作银行提供金融服务,通过申请相关金融牌照,逐步完成自建金融服务平台,增强“e福州”APP平台金融服务自主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3.建设公益活动平台,丰富市民生活娱乐。由市民卡公司负责,2019年6月底前,通过搭建演出票务场景,联合我市各类赛事及演出团体、单位,汇聚各类演出、文体活动资源,建设“e福州”公益活动服务平台;同时,由市文化和旅游负责提供公益性演出、文体活动的预约售票服务,由市体育局负责提供相关体育赛事活动服务,并将其对接至“e福州”公益活动平台,满足福州市民生活娱乐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4.建设健身服务平台,满足市民健身需求。由市体育局牵头,2019年12月底前,将所辖体育场馆信息数据对接至健身服务平台。同时,市民卡公司负责,整合足球、篮球、羽毛球等球场数据资源,依托“e福州”APP平台建设健身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统一的场地预定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宣传推广 

  1.市大数据委、市市民卡公司牵头,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线下宣传为辅的方式,开展“e福州”APP平台宣传推广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短信等媒体信息渠道,结合公共交通绑卡支付等活动,深入开展“e福州”APP平台热点服务宣传,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各项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其他市直各有关单位 

  2.由市地铁集团负责,在地铁各售票点提供长期、固定的宣传地点,用于宣传“e福州”APP平台,其中,地铁1号线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地铁2号线等建设中的线路在试运营前完成;同时,由市市民卡公司负责主动与市地铁集团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市地铁集团、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 

  3.由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在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活动时,优先考虑应用“e福州”APP平台开展;同时,将活动资讯信息及相关新闻同步发布于“e福州”APP平台。责任单位:市交建集团、市市民卡公司、其他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e福州”APP平台的建设、应用、推广和提升工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建设任务的要求,分解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倒排序时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反馈机制 

  各责任单位排名第一位的为工作牵头单位,请各单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5日前报送各牵头单位汇总,并由各牵头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大数据委。 

  (三)强化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好对接、加大投入,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不脱节、时间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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