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1-01-22 09: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将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33715、871185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用权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提高惠企利民政策发布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助力添彩。

  (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重大政策解读质量的三条措施》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厅各有关处室及时督促文件起草部门按照要求,精准解读“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及时发布“六保”相关政策信息。比如,在就业方面,出台《福州市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促进稳企保就业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想方设法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在稳外资方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实施方案》,并成功举办政银企对接会,帮助企业协调融资近30亿元,引进合同外资共100多亿元;在稳预期方面,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的措施》《福州市消费促进工作方案》《“全闽乐购 惠聚榕城”专项活动方案》《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等政策,有力促进居民消费和平台经济发展;在保市场主体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复工复效的通知》《关于促进商业品牌首店进驻示范步行街区的若干措施》等政策,2020年,第三产业总量居全省第一位;在保基本民生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配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保障物流配送畅通的通知》《关于避免大型商超人员集聚购物有关措施的通知》等政策,坚决打击恶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肉菜粮油等物资调控工作,确保市场稳定、量足价稳和食品安全;在保粮食能源安全方面,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有力推动农、林、渔等农产品产量实现新突破;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化工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三条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有力有效地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回升。

  (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高位部署,凝聚工作合力。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作为政府重点工作,与经济指标研判、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明确由常务副市长负责抓落实。二是强力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先行转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及时分解工作任务;结合福州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推进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三是对标加压,提高工作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和为民便民原则,不断自我加压、对标对表,有序出台标准目录落实意见,26个试点领域涉及到的19家市直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各县(市)区对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重点围绕辖区政府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逐一核对“公开事项”“事项内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两化”目录编制工作,并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开。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我市福清、鼓楼、台江、马尾、晋安、仓山6个县区进入全省前十。

  (三)全方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到位。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做法,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二是全面梳理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在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新制作公开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73件,废止3件。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深入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共计推行530余项改革举措,首次实现了改革工作动态提升。四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25件,其中财政经济类7件、综合类7件、教科文卫类6件、环境与城乡建设类4件、监察司法类1件。已全部办复,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6%。共承办省政协委员提案30件,其中经济类17件、文教卫体类11件、人事政法统战及其他类2件。已全部办复,办理结果满意率为100%。五是坚持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精神,办好《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信息获取和政策服务需要,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20年度共发行12期,选取编印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111份,其中,人事任免文件33份,涉及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政策措施等文件78份。六是实现新闻发布常态化。向27家新闻发布工作试点单位征集新闻发布议题,制订《2020年福州市重大主题重大活动新闻发布会计划》,定期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2020年共邀请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马尾区政府、福清市政府等71家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出席,召开“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福州新区成立五周年、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六届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等重大主题和重大活动新闻发布会51场,实现新闻发布常态化。七是制定网站高端访谈计划,通过市政府网站视频直播方式,由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对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百姓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20年,网站共发布在线访谈100期,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公开。一是全力以赴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第一时间以福州市新型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名义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转发《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让市民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转发《关于做好文化旅游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关于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的通知》《关于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帮助广大市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好的习惯和做法。三是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目前市政府办公厅已牵头制定《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级专项预案41个、市直部门预案114个,编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手册》(共四册),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使应急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五)健全完善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主动公开文件保密审查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主要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内容。二是学习借鉴《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不断规范本单位答复文书格式,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本着依法依规、便民利企的原则,耐心细致严谨地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制定《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在线访谈”活动计划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州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持续优化提升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网上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

  (六)多举措加大工作保障力度。一是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通过抽调干部、聘请法律顾问等,配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2020年,已将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承担的信息公开日常职责全面移回市政府办公厅,由市政府办公厅全面承担《条例》规定的具体职能。积极向市财政局争取年度工作经费,用于工作培训、购买第三方测评等。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立足年度工作实际,印发《福州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务信息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利用“福州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测全市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公开情况,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加强日常培训指导。采取专家授课、调研座谈、视频讲解等形式,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凝聚全市上下共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合力。2020年,先后赴福清、鼓楼等地调研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共组织召开1场培训会议,累计达150余人参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4

规范性文件

73

73

9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个

10211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6

4

0

0

0

0

2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4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1

0

0

0

0

0

2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4

0

0

0

0

0

1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3

0

0

0

0

0

3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07

4

0

0

0

0

2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2

0

4

9

2

0

0

0

2

5

0

0

1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策性文件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属性把关不够严。二是办公厅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文件的意识不够强。三是政策解读还存在短板,解读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四是对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到位,第三方评估、社会评议等措施运用不足。2021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规定,适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把关审查机制,逐步建立法务提供专业意见、相关处室会商、厅分管领导审定、政府信息公开处沟通反馈的处理机制。

  (二)不断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多举措推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传统渠道向信息化渠道转变。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最大限度便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取政府信息。

  (三)不断加大交流培训力度。制定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采取专家授课、视频讲学、异地办学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确保2021年底前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以上。及时转发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文件,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四)不断提升指导推动能力。积极争取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确保国家、省对政务公开考核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定期对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予以发文表彰。同时,探索实行社会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等办法,及时查找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短板和不足,认真整改完善,稳步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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