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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如果有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文书,以文书上盖章的机关为准;如果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所属单位:福州市司法局 所属分类:政府法制服务 时间:2023-12-15 11:23 浏览量: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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