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2-01-19 09:09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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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3日在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福州市财政局局长 林恒增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任务。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1年全市(含平潭,下同)地方财政收入320.04亿元,比上年增长29.1%,完成预算的112.3%;加上划中央收入185.97亿元,财政总收入506.01亿元,增长25.7%。支出365.32亿元(含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比上年增加105.27亿元,增长40.5%

2、全市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531.43亿元,增长26.7%,完成预算的148.6%。支出557.24亿元,增加238.05亿元,增长74.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23亿元,增长47.6%,完成预算的116.9%。支出28.69亿元,增加9.03亿元,增长45.9%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1年市本级预算为:财政总收入160.0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06.01亿元,支出89.2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2.86亿元,支出252.5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亿元,支出25亿元。执行中由于经济形势好于年初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原因,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121.12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100.6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372.86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370.73亿元。

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124.42亿元,增长31.4%,完成预算的102.7%;加上划中央收入57.08亿元,财政总收入181.49亿元,增长27.0%,完成预算的101.3%。当年预算支出74.16亿元,完成预算的84.6%,加上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20.64亿元,支出共计94.80亿元,增长26.4%

2、市本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345.09亿元,增长25.4%,完成预算的92.6%。支出316.73亿元,增加168.95亿元,增长114.3%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23亿元,增长85.2%,完成预算的116.9%。支出28.68亿元,增加13.28亿元,增长86.3%

3、市本级法定支出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安排11.78亿元,增长25.9%,实际支出12.70亿元,增长18.7%;科技支出安排1.52亿元,增长15.1%,实际支出2.24亿元,增长14.6%;农业支出安排0.70亿元,增长13.8%,实际支出1.21亿元,增长61.4%

上述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11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过去一年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着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收入征管,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密切财税联动,强化税源监控,严格依法征管,有效地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问题,加大对营业税、土地增值税、限售股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种的清收力度全年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5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突破300亿元,超额完成市人大通过的目标任务,财政收入规模、增幅和质量都实现了新跨越。与此同时,全市土地基金收入也实现了新突破,完成520.45亿元,增长26.4%有效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下达我市专项补助资金50.91亿元,比上年增加11.97亿元,增长30.7%

2转方式调结构,努力培植新型财源

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发挥财政扶持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努力促进“三维”项目对接、落地,不断增强财政增收基础,着力培植新财源。拨付3亿元,继续落实支持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兑现新出台的市政府质量奖、优秀新产品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扶持企业政策,提升各类工业园区,重点支持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建设。

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投入专项扶持资金1.20亿元,成功举办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中国动漫消费电子展、中国国际家俱家居建材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建设市级物流园区,兑现3A级以上物流企业奖励金,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升温泉游、闽江游、文化游三大旅游品牌,推广“畅游温泉古都·感受有福之州”活动,培育“乡村旅游”等新兴业态,支持打造海峡西岸最大动漫产业基地,“三坊七巷”完成85%古建筑修缮,全面启动“申遗”工作。

实施人才战略增强创新能力。拨付0.53亿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培育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软件园动漫二期工程和161个科技计划项目,对榕基软件、福大自动化等11家高成长性高新技术示范企业给予奖励补助,支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研究和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研发协作、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支持人才战略的实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发放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硕士博士工作站培训经费、高层次创业创新优秀人才和团队奖励及生活补助0.11亿元

鼓励资本市场融资。兑现企业上市奖励,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扩大融资规模。扶持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性补贴。扎实推进市级股权风险投资,完成了对福州聚春园文化旅游发展公司、福建明辉机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拨付环保资金0.31亿元,实施污染减排、工业污染防治、闽江和敖江流域整治、重点流域农村环境整治给予36家企业能源节约利用奖励,支持开展节能文化展。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作用,鼓励优先采购本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全年政府采购0.78亿元,占全部政府采购量的19.0%

支持榕台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台湾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和农业优良品种,加快农业产业化升级,组团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海峡两岸“林博会”、“花博会”、“茶博会”,扩大福州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重点扶持16家台资农业示范企业发展,提高榕台农业合作战略地位。拨付资金0.23亿元,支持“5·18”海交会以及海峡两岸的金融合作与发展研讨会、少儿美术大展、烹饪邀请赛、青少年创意族谱联展、佛教文化交流周等活动顺利开展。

3、完善投入机制,建设和谐宜居城市

完善城市承载功能。通过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调剂、拓宽融资渠道等办法积极筹集资金,确保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拨付45.30亿元,加快东北三环、林浦大桥、淮安大桥、螺洲大桥等一批市政道路、桥梁建设以及城市路面白改黑等大修。拨付11.50亿元,促进地铁1号线全线动工。固化补助投融资平台承担的公益性及半公益性建设项目6亿元,确保机场二期、西北绕城高速、渔平高速以及福泉高速公路扩建、福永高速工程建设需要。投入3亿元,支持温福铁路、福厦铁路、向莆铁路、合福铁路和江阴港铁路支线建设。拨付资金1.02亿元,建设城市发展展示馆。

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投入资金18.46亿元,实施四城区75条内河整治,力促中心城区实现“水清、河畅、路通、景美”。投入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1.98亿元,促进洋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及连坂、浮村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建设,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投入资金0.58亿元,实施新儿童公园、会展岛周边及浦下河两岸绿化,支持林业生态保护,完成荒山宜林地造林绿化92万亩。

扶持公共交通发展。拨付3.08亿元,改善城市交通设施,提升交通智能控制系统,发放超标电动车回购和榕城一卡通换购补贴实行公交车空调开启气温联动机制,继续实施燃油补助,对高龄老人和残疾人免费乘车、发行月票、老龄人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开辟新线冷线等公交政策性亏损进行补贴,新建、改建公交场站5个,对新购公交车给予补助贴息,鼓励使用新能源公交车

创建文明平安新福州。公共安全支出10.94亿元,增长28.1%。建设公安行动技术综合大楼、晋安分局讯问中心和备勤训练中心,增加高科技设备,加强社区视频监控,提升网上维稳能力,支持公安清网行动。加大消防装备设施投入及消防队伍建设,动工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320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投入0.43亿元,支持综治信访维稳、医患纠纷调解和涉访涉诉救助,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创新便民服务。

4、保障改善民生,社会事业扎实推进

办好惠民实事。多渠道筹措资金22.07亿元,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关群众利益10项实事以及市委、市政府20112012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切实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12.70亿元,增长18.7%。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动建三江口高级中学、金山七期小学和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等新区学校,对保障房配套学校建设给予补助。对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建设给予奖励和补助,进一步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实行中职一年级新生免学费政策。加大市属高校扶持力度,帮助福州职业技术学化债。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支出4.38亿元,增长25.1%。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20元,参保人数达到570多万。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将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人纳入救助范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15元提高到25元。加大市属医院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中医、骨科等特色专科医院发展。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支出11.47亿元,增长9.3%。落实财政贴息、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支持就业与再就业。实现新农保全覆盖,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首创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每月分别提高60元和50元,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500元。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资助80岁以上老人安装“一拨通”,提高服务补偿标准,新建农村敬老院7所。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资金20.43亿元,用于建设和购置廉租房、公租房,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大旧屋区(棚户区)改造扶持力度,通过预拨资金、土地优惠等政策加快改造步伐,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积极应对物价上涨。投入“菜篮子”基地建设、市场监控、水产养殖、食品安全等资金1.01亿元,健全蔬菜、副食品储备制度和物价异动协商机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发放物价上涨补贴和低保金0.55亿元,惠及2.1万人。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在中央、省补助基础上,市、县财政再补助每人100元过节费,共发放0.26亿元

推进文体事业发展。文体支出1.83亿元,增长93.7%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实行市属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奖励19家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基地),成功举办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文博会和合唱节。支持闽剧《红裙记》、《王茂生进酒》、双人舞《青恋》等文艺精品创作与参赛。做好重点文物维修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奖励亚运会、城运会和省运会参赛运动员,成功申办第八届全国城运会。

5、着力“三农”投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加大水利资金投入。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江海堤防维护费等征收管理制度,投入 1.5 亿元,动工建设闽江北港南岸、魁岐排涝站和南江滨休闲路护岸及排涝等防洪工程,加固11座病险水库。

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投入1.32亿元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强龙带动”工程,促成23家企业与省农科院签约,推动农业科企对接。支持发展橄榄、金银花等农业特色产品,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建设。鼓励新扩建大棚果蔬10559亩,发展壮大设施农业。加大渔港建设,扶持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业发展。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市534个行政村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惠及106万人。投入资金1.85亿元,支持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10个精品示范村,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户厕改造,实施“造福工程”搬迁、渔工责任保险和渔业船舶全损互助保险,补助农村公路网建设和养护,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发放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0.78亿元,惠及农户53.75万户。

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调整统一马尾区与四城区财政体制,创新市直接管理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四县(市)财政体制,推进福州大都市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市财政共下达县(市)区专项补助资金12.64亿元,增长85.9%,重点扶持欠发达县发展。建立以政府引导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支持13个试点小城镇综合改革。

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完善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将2008219日前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畴,落实预留金5亿元。安排资金21亿元,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的20002006年期间市区农村集体留用地补偿问题。

积极开展对口帮扶。拨付1.21亿元,支援新疆奇台县、西藏朗县和宁夏等援建项目以及三峡库区建设支持开展闽东北协作、山海协作和西部人才培训。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发展。

6、加强依法理财,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年初预算细化率逐步提高。强化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加大清理结转结余力度,统筹资金2.28亿元。不断探索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以项目评价为突破口,扩大市级预算部门绩效评价范围。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非税收入征缴规范化,实现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市本级已有86家非税收入单位纳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率90%。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达395家;除闽清、晋安外,其余县(市)区都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规范采购信息公告,实现政府采购金额13.10亿元,节约资金1.30亿元,节约率9.9%。创新财政评审机制,试行“专家会议评审”,通过面对面现场交流,项目各方专业人士共同沟通论证,以及第三方权威专家佐证,增强评审公信度。

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实施全市财政专户清理整顿,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和监督,实现源头控收。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发现5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金额101万元,并依法立案查处。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制度,密切关注债务运行情况,强化地方政府风险控制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和调研工作。

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梳理203项权力事项,规范工作规程,透明权力运行,完成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144个。制定《福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20002010年共243份涉及财政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总结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结构不够协调,地方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难度较大,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各类资金统筹和整合使用难度较大,预算执行的及时性、有效性、均衡性尚需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尚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措施,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2年预算草案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做好全市财政工作,对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我市经济财政面临的形势将极其复杂,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从财政收入看,一是受国内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和国外经济发展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我市以中小加工企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将受到较为严重冲击。二是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和资源成本的上升,直接影响企业效益。三是新增税源还有待进一步培育,地方财政收入增量对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的增长依赖性较强,随着房地产调控累积效应进一步显现,相关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将受很大影响。四是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制调整将加大财政增收难度。从财政支出方面,一是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二是强化财政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整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三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投资合理增长,需要加大政府投资。四是统筹城乡发展,提升中心城区品质,扶持欠发达地区,推进大都市区建设,财政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但同时也要看到,《海西规划》的大力实施以及省委、省政府对省会中心城市发展的高度重视,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随着与央企合作等“三维”项目引进、打造马尾新城以及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也为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继续支持打好“五大战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根据上述经济财政形势和指导思想,综合考虑我市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2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1、全市代编预算

全市(含平潭,下同)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377.65亿元,增长18.0%;上划中央收入219.45亿元,增长18.0%;预计财政总收入597.10亿元,增长18.0%。按照财政体制测算,全市总财力为341.8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341.88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04.07亿元,下降5.1%,扣除上解省财政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后安排支出476.7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5.25亿元,增长20.6%,相应安排支出35.25亿元。

2、市本级预算

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54.53亿元,增长15.0%;上划中央收入75.26亿元,增长15.0%;预计财政总收入229.79亿元,增长15.0%。地方财政收入加省财政补助等收入以及扣除体制上解,市本级财力预算为116.91亿元,比上年增加27.6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16.91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55.03亿元,下降26.1%,加统筹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四县(市)土地基金9.80亿元以及扣除上解省财政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2亿元,安排支出262.2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2.45亿元,增长11.0%,相应安排支出32.45亿元。

为确保完成以上目标任务,财政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创新扶持方式,推进实体经济发展

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和配合,分类指导、有扶有控,坚决有力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的有机统一。一是继续落实扩大内需各项政策,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消费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支持城市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和农村现代流通,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二是支持央企、民企、外企“三维”项目对接落地。统筹安排资金2亿元,努力构建“三维”项目带动“三群”发展的良好局面,强化项目招商,推动已签约项目的落地动建。安排资金1亿元,鼓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兑现市政府出台的地方税收贡献奖励、规费减免、开办经费和办公用房租金补助等政策。三是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安排工业和创投资金7.70亿元,增长120.0%,认真落实市里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工业政策,用好高成长性企业扶持等专项资金,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落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创投资金投资中小企业。四是积极落实市直接管理四县(市)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税收分成、统计体制,调动、发挥市、县(市)两级积极性,共同加快完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配套,加快产业集聚。五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安排资金1.92亿元,支持金融业、会展业、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做大做强。六是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安排资金0.63亿元,支持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以奖励、补助的方式支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七是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支持实施高层次人才战略。安排市级人才专项资金0.15亿元,重点支持解决当前转型发展过程中科技型人才短缺,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训和奖励。

2、提升中心城区品质,打造宜居宜业城市

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作用,全力助推城市综合功能提升。一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安排资金55.24亿元、筹措资金110亿元,支持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桥梁、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拉开城市框架,提升城市和基础设施能级。二是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安排资金5.11亿元,推进光明港等重点内河综合整治,打好整治攻坚战;加大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容环卫等财政投入,积极探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全面优化城市居住环境;继续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三是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安排资金0.27亿元,认真实施“四绿”工程建设,补助荒山荒地和疏林地造林,扶持花卉拳头产品;安排绿化经费1.50亿元,建设内河沿线滨水带状公园、新动物园,改造道路绿化景观,增加重要节日节点摆花和绿化养护面积。四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安排资金3.30亿元,推进城市交通设施智能化指挥,建设浦上、福新等8个公交场站,继续实施购车、空调、冷僻线、老人免费等政策性补贴。五是积极拓展对外联接通道,安排资金1.05亿元,支持航空公司在榕设立基地公司、开辟重点航线,对机场建设和口岸单位国际旅客增量等给予补贴。

3、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11.86亿元,增长16.0%。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新改扩建50所公办幼儿园,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新建金山三期等7所市属中小学校,改扩建15所市属中小学,提高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高校、中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5.19亿元,增长32.4%。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大市属医院建设投入,推进市级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提高医保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12.08亿元,增长21.5%。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增加城乡低保、低收入群体及民政优抚对象节日生活补助。支持新建农村敬老院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排资金 1.43亿元,支持“菜篮子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发放物价上涨补贴。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安排8.25亿元,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是促进文体和旅游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财政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整合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提升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海峡奥体中心建设以及第八届城运会比赛场馆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南街以西片区改造和“三坊七巷”申报世遗,启动朱紫坊、烟台山、上下杭等历史街区保护修复。五是继续支持办好惠民实事。积极筹措资金29.77亿元,确保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

4、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安排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6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同等待遇,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统筹规划,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建设。按照市直管四县(市)财政体制,统筹资金9.80亿元,用于加快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周边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城乡供排水、供气、公交、垃圾及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建设,推进相关县(市)的城区化。安排资金3亿元,支持马尾新城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等筹资机制,加快拓展县域城市空间。三是支持产业转移和共建园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鼓励辖区内经济发达地区与一般发展水平县“结对子”共建园区,建立财税分成等共享机制。由市、县共同筹资0.69亿元,设立对口帮扶协作产业专项资金,帮助困难县提高造血功能,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共同做大产业积极性。投入资金1亿元,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认真高效地做好平潭开发建设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评审。四是加大“三农”投入,支持新农村建设。安排0.31亿元,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试点;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支持打造茉莉花茶特色产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全力支持“海上福州”建设,促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安排4.61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基本农田改造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努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支持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和生态农业建设;支持农村文化站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努力改善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5、勇于改革创新,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工作创新能力,破解财政发展中的难题,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狠抓增收节支。加强收入分析,密切与税务、人行国库的沟通和联系,强化税收与非税收入征管,积极配合国土、土地发展中心等部门,加大土地收储力度,适时推出经营性用地出让。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资金支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部门预算“两基”建设,改进项目库编制,推进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探索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注重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财政资金的绩效监督,稳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重点开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资金、教育资金、涉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基建投资评审工作制度。四是认真做好政府预算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五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债务举借和担保程序,健全“借用管还”和风险预警机制,切实落实偿债责任,形成融资规范、运行高效、风险可控的长效机制,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六是加强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国理财、为民理财的宗旨,大力发扬“马上就办”的精神,追求卓越、敢为人先,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财政干部队伍,推动财政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市财政工作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提出的敢为、能为、有为的“三为”重要要求,不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做出积极贡献!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

 

 

 

 

 

 

 

         单位:万元

  

2011年快报数

2012年预算

收入数

增减额

增减%

一、财政总收入

1998053

2297903

299850

15.0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

1343628

1545300

201672

15.0

   1、税收收入

1237622

1425000

187378

15.1

   2、非税收入

106006

120300

14294

13.5

 (二)上划中央收入

654425

752603

98178

15.0

二、公共财政预算可动用财力

1068391

1169100

100709

9.4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343628

1545300

201672

15.0

 加:转移性收入

104711

104267

-444

-0.4

 加:动用上年结余

20000

 

-20000

-100.0

 减:转移性支出

399948

480467

80519

20.1

   1、体制上解和补助支出

335746

405418

69672

20.8

   2、其他转移性支出

64202

75049

10847

16.9

备注:根据财政部通知,自2012年起,“一般预算”更名为“公共财政预算”。

 

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11年预算数 

2012年预算

支出数

增减额

增减%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

892472

1169100

276628

31.0

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

69279

76201

6922

10.0

    2、公共安全

82732

97313

14581

17.6

    3、教育

102276

118624

16348

16.0

    4、科学技术

13483

18068

4585

34.0

    5、文化体育与传媒

12719

16220

3500

27.5

    6、社会保障和就业

99418

120801

21383

21.5

    7、医疗卫生

39167

51861

12694

32.4

    8、节能环保

12796

14592

1796

14.0

    9、城乡社区事务

192855

279526

86671

44.9

    10、农林水事务

17119

20101

2982

17.4

    11、交通运输

17280

37528

20248

117.2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32787

38793

6006

18.3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2201

13358

1157

9.5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6261

7609

1348

21.5

    1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7735

9600

1865

24.1

备注:根据财政部通知,自2012年起,“一般预算”更名为“公共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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