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3-11-15 15: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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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有效落实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五大战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12年全市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344100万元,全市预算可用财力359800万元,相应安排全市支出预算359800万元。
2012年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369800万元(预计数,下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加60689 万元,增长19.6%。加上中央级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60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加68312万元,增长13.9%。全市财政支出481460万元(含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比上年增加84276万元,增长21.2%。
2.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12年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209000万元,市本级预算财力为318600万元。执行中,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财政超收用于安排支出19800万元,动用上年净结余4100万元,市本级预算财力调整为342500万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342500万元。
2012年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233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1.7%,比上年增加38151万元,增长19.5%。市本级财政支出430760万元(含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比上年增加79512万元,增长2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143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4300万元。
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4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2272万元,增长8.5%。政府性基金支出435980万元(含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比上年增加41716万元,增长10.6%。
(三)2012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全面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受经济增长放缓、企业利润下降,以及实施工业企业缓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再生资源退税等结构性减税的综合因素影响,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下半年,在经济企稳回升和非税收入持续增收的拉动下,财政收入增速有所回升。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50亿元,达到560500万元,增长13.9%;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369800万元,增长19.6%。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与民生相关的支出合计357125万元,增长23%,占全市财政支出比重达74.2%。其中,教育支出增长2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0.1%,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1.8%。从市本级财政超收中安排15200万元,集中新增财力,支持惠民实事项目建设。
2.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促进重点区域发展。筹集47980万元,重点支持融侨、江阴、元洪三大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以及乡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平台配套建设,促进加快产业集聚和园区经济发展。落实项目资本金16368万元,支持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融入平潭开放开发。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26845万元,推进龙田、高山、渔溪小城镇综合改革,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推动工业持续增长。积极筹措资金,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下达567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品牌建设、上市融资。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暂免征收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提高担保风险补偿比例缓解融资困难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积极落实促进“三维”对接的财税优惠政策,投入23870万元,支持中化等重点项目建设。支出1050万元,用于外贸促进、稳定出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工业转型升级基金,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回归、推动工业发展。设立全市孵化器企业发展资金,逐年从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3000万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出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到2015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达到1000万元,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落实支持金融业发展八条措施,出台优惠财税政策,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加快道路交通建设。通过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整合专项资金、政府融资等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42350万元,保障江阴港铁路支线、高速公路等项目投资,推进观音埔大桥工程、龙江南路道路工程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拨付土地收益分成14000万元,支持镇街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交通环境。
3.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下达9281万元,进一步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提高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政策。筹集16300万元,推进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下达690万元,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支出570万元,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两免一补”补助标准,改善华侨中学新疆班办学条件。
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筹集6220万元,推进“两馆一中心”、“三馆”等标志性文化设施,以及中国音乐家协会福清培训基地建设。下达1690万元,将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场240元,推行图书馆等免费开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出25530万元,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继续落实被征地用海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完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支出5720万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社会优抚补助标准,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完善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下达28840万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下达3025万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低收入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继续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定一补”管理办法,深化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积极筹集资金,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化债任务。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5400万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旧棚屋片区改造。运用回购、补助、贴息等财税引导政策,带动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下达节能环保经费6660万元,实施财政奖励、补助和差别电价等政策,支持企业节能减排降耗。投入13450万元,大力推进“四绿”工程建设,支持水环境综合整治、安全饮水工程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健全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支出7930万元,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建设,以及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支持创新社会管理体系。支出26700万元,支持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大政法部门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保障力度,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补助标准,促进“平安福清”建设。下达9980万元,完善人口和计生投入保障机制,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标准和独生子女父母、“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4.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集343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建设等。投入930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下达1070万元,推进新农村“双百工程”建设,支持开展“百村竞赛”活动。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比例,下达奖补资金1457万元,支持90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及时下达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资金共11500万元,支持农业生产。整合各类支农资金3860万元,支持设施农业、现代渔业和水产业发展。出台财税优惠政策,下达专项资金950万元,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台资农业企业发展。下达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888万元,规范生猪生产。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下达农村税改转移支付8468万元,保障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补贴标准。开展其他公益性镇村债务核实、确认工作,锁定债务余额。
5.财政管理更趋科学精细
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对下财政体制,建立健全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切实缓解镇街财政困难,努力促进镇街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镇街财税收入增长奖励机制,促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认真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促进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加强财政管理。出台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继续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定员定额和实物费用定额标准体系,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加强用款计划管理,实现资金直达、运行透明、动态监控。扩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范围,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全覆盖。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构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强化财政监督。加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力度,建立委托助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重点对强农惠农、民生工程、“五大战役”、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检查。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建立公务接待费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出台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将政府债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及时偿还到期债务,维护我市偿债信誉。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理解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这些问题将通过今后的发展和工作的改进逐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3年预算草案
 
根据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财政收支平衡原则,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标编列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预算:
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为633400万元,比上年增加72900万元,增长13%。其中: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417900万元,比上年增加48100万元,增长13%。地方级财政收入加预计上级财政净补助15700万元,全市总财力为4336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3800万元。全市财政支出预算433600万元。
市本级预算:
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257600万元,比上年增加24200万元,增长10.4%。市本级财力为389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600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389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6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47500                                                                                            万元,增长11.5%;政府性基金支出为461800万元。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抓好生财聚财用财各项工作,继续支持打好“五大战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服务福清科学发展、率先跨越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着力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优化产业集聚发展平台。继续在财政体制、收入返还、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工业区建设给予大力支持。统筹安排50000万元,支持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着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园区经济加快发展。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安排6000万元,落实重点企业税收增量奖励优惠政策,促进主导产业发展。安排2750万元,支持和促进工业稳定增长、“三维”项目对接、高成长性企业发展、企业上市融资等。安排1700万元,设立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安排500万元,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安排1000万元,落实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鼓励总部企业在我市落地。
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安排科技支出60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安排1500万元,落实企业科技人才税收奖励优惠政策,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安排专项资金52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促进加快海洋经济发展。设立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并整合市级各有关部门现有各类涉海专项资金,集中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重点产业发展。安排海域使用金支出4200万元,支持海域整治、保护、管理和海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2.着力生态文明,推进“美丽福清”建设
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安排5160万元,进一步加强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安排1870万元,继续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研究制定“点线面”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奖励补助办法,探索运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手段,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安排6000万元,继续支持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造林绿化,推进“四绿”工程。安排4200万元,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力度,支持镇街垃圾中转站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安排专项经费150万元,支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700万元,建立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和环境治理体系,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监督能力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安排150万元,支持核应急指挥中心和辐射监测、分析、指挥系统建设。
3.着力统筹协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统筹安排55000万元,重点支持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基础建设,增强城市载体功能。安排10000万元,支持镇街拆迁安置、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不低于2%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安排8000万元,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6500万元,支持三农服务中心、林业科技大楼建设。
推进小城镇试点和新农村建设。继续落实小城镇财税体制,统筹安排60000万元,并整合农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方面资金,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试点镇完善功能、加快发展。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支持实施新农村建设“百十一”工程。安排配套资金650万元,推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构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长效机制。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水利投入力度,继续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安排水利建设资金800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建设。统筹安排11000万元,推进原水管网工程建设。安排9000万元,推进中小流域整治。
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发展现代农业。安排1120万元,支持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1000万元,积极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4.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21%。安排教育支出112800万元,增长16.3%。其中:安排9283万元,继续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2357万元,落实中职学校学生免杂费政策;安排1830万元,加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安保,继续支持“校车安全工程”。统筹安排25000万元,支持新建、改建城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以及“校安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布局。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10万元,其中:安排820万元,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安排200万元,继续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安排专项补助500万元,支持闽剧团改制,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医疗卫生支出43030万元,增长23.1%。其中:安排33720万元,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安排3840万元,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安排1100万元,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机制改革,将实施范围扩大到村卫生所;安排600万元,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村卫生所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53180万元,增长11.2%。其中:安排17262万元,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安排10000万元,继续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完善失地农民利益保护机制;安排3370万元,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调标、农村危房改造、完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政策等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8600万元,增长18.9%。其中:安排11500万元,重点用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安排14400万元,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5.着力改革创新,全面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继续狠抓增收节支。加强经济财政运行分析监测,密切关注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密切与税务、人行国库的沟通和联系,加强税收与非税收入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继续对公务购车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继续强化预算编审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细化率,增强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积极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强结转结余统筹。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公务卡等配套改革,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委托中介机构助审机制,切实加强投资评审工作。完善政府性债务监管机制,建立偿债基金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推进财政基础基层建设。加快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实施项目库建设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管理,促进镇街财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进福清科学发展、率先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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