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交建集团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7〕87号)的要求,现将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交建集团的主要职责是:对福州境内的公路、道路、铁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及交通建设用地征迁与周边土地综合开发。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交建集团包括14个部门及40个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14个、控股子公司8个、参股子公司18个,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交建高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是交建集团加快夯实交通主业、全面改善我市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时期,是交建集团各项事业对市场经济适应度大幅提高的关键时期。回顾总结1年来,交建集团在交通建设主业方面实现了突破、企业业务运行质量和效益逐年攀高、多元化运作水平有效增强、投融资渠道丰富多样、管理体系更为清晰完善、国企标杆形象持续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真抓实干超额完成总体投资任务
2016年,交建集团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政府财政投入有限基础上,通过各种常规与创新融资方式撬动了大量资金,全年完成投资90.28亿元,占全年计划63.63亿元的141.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2亿元,占全年计划6.49亿元的100.5%,实现利润0.56亿元,占全年计划0.5亿元的112%。
在重点项目投资方面,交建集团全年完成高速公路项目投资50.13亿元,占年度计划35.4亿元的141.6%,其中,长平高速公路和东南绕城高速公路等在建高速投资完成较好,长福高速公路和莆炎高速公路项目均已动建并超额完成投资任务;普通公路项目投资完成20.85亿元,占年度计划14亿元的148.9%,其中,104国道、福清滨海大通道项目投资完成较好,北二通道完成前期工作,江涵大桥受项目规划调整影响目前暂缓建设;市政道路项目投资16.3亿元,占年度计划11.9亿元的137%,其中,环南台岛滨江休闲路超额完成全年投资任务,福北路改扩建工程实现竣工通车,动建两洪桥洪山至三环段项目,但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征迁尚未完成项目推进缓慢。
(二)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交建集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招商工作部署,确定集团整体招商工作目标任务,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集团招商任务全面完成。
交建集团建立了招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成立了“抓招商、促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实施“一把手”招商机制和“全员大招商”机制,并明确主要推进的招商引资项目为福州城区北向第二通道。该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已通过公开方式选择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与交建集团共同组建了项目合作公司。截至2016年底,该项目已完成投资约7亿元,项目“工可”已获市发改委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获市交通委批复。
(三) 积极落实“海上福州”“绿化福州”建设
交建集团坚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争当“海上福州”“绿化福州”建设的排头兵。
在落实“海上福州”建设方面,交建集团建立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并明确主要推进的“海上福州”项目包括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莆炎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福州市道庆洲过江通道和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上述项目业主单位已设立工作机构并明确协调机制,着力开展“海上福州”各项具体工作。
截至2016年底,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项目已完成投资约8.5亿元,各施工单位已于10月中旬组织人员进场;莆炎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05亿元,施工单位全部进场施工;福州市道庆洲过江通道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获批。
在落实“绿化福州”建设方面,交建集团制定了《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化提升实施方案》,项目公司成立了以执行董事为组长的“全民动员、绿化福州”工作领导小组。
交建集团积极在环南台岛滨江休闲路淮安至湾边大桥段堤内沿线增加茉莉花种植,打造茉莉花休闲带,同时进行堤内绿化景观建设,打造林荫路。截至2016年底,交建集团累计在环南台岛滨江休闲路淮安至湾边大桥段全线共10处种植茉莉花5200平方米;累计建成3段林荫大道。
(四)保质保量完成“百日攻坚”任务
自2016年8月开展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以来,交建集团立即响应,全面部署,着力破解难题、突破瓶颈,加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经过集团上下4个月的努力,福州绕城公路东南段等9个交通重点项目圆满完成攻坚任务。
在“百日攻坚”行动开展过程中,交建集团坚持通过现场办公、现场指挥、现场协调,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集团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一是督促交建养护公司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养护计划;二是积极主动认真研究PPP及BOT等多种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从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入手,探索分类别工程考核管理办法;三是编制项目开展“百日攻坚”实施活动方案和“百日攻坚”项目进展周报;四是坚持召开“百日攻坚”周调度例会,坚持梳理“三杆两线”迁改存在问题和周调度进展信息传递工作,做好项目沟通和杆线迁改协调工作;五是配合考核部门审查“百日攻坚”成绩单及梳理问题清单等。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交建集团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8773.27万元,本年支出117175.2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598.0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38773.2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0066.67万元,增长76.3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38773.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4997.84 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
6. 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17175.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8468.63万元,增长48.88%,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00万元,公用支出0.00万元;
2. 项目支出117175.23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2177.4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1319.52万元,增长198.1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日常经济运行调节113.2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2.55万元,下降61.72%。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减少。
(二)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13.4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816.17万元,下降84.58%。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减少。
(三)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43.2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624.08万元,下降 68.60%。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减少。
(四)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818.5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1818.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
(五)水利工程建设1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
(六)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04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
(七)其他支出758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589万元,增长51.78%。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4997.8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850.88万元,下降4.9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城市建设支出54997.8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850.88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减少。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无安排出国(境)团组。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0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0.00%,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无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0.0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增长0.00%,主要是: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开展绩效自评的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为橘园洲特大桥下部结构维护工程项目、福州市三环全线互通花化工程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11.项目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