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决算说明

日期:2017-09-30 16:17 来源:福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 | | |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电大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福州广播电视大学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榕委编【2002】13号文:市电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电大、省电大及学院按需办学、服务地方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确立电大教育发展目标。

  (二)制定并实施电大教育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全市电大教学点、工作站制订和执行教学计划。做好全市电大学员的学籍管理、教务管理、教学管理、考务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与行业、企业、社区、社会团体及其它高校的联系,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联合办学。

  (四)搞好招生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形式和方法,确保生源稳定。

  ( 五)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在教学、教务、考核、证书发放等方面采取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以可靠的办班质量去拓展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六)发挥社区大学功能,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指导社区学院及各教学点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七)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与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保证电大教育的稳步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包括书记室、校长室、办公室、财务科、教务教学处、招生办、技术处、图书馆等8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电大

财政全额拨款

79

79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福州广播电视大学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党建工作要点,围绕学校2016攻坚任务,对照示范校建设、“示范强校”建设任务等重点工作,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发展,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

  为实现“合作、共享、提升、效益”的社会服务理念,构建立体多元的社会服务平台,电大着力在人才培养、学历提升、社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信息资源,文化传承、终身教育、对口支援、辐射示范等方面全面推进社会服务。根据示范校建设工作要求,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完成各项示范校工作情况跟踪与汇报,通过与各级指标负责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总结建设目标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确认评估细则及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开展成人学历教育活动,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与机制

  贯彻终身教育理念,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学平台建设,开展成人学历教育与教学服务。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和推广,满足学生pc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学习要求,做好学习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保证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及省电大的有关要求,福州电大进一步规范了成教教学点的布局和设置,协调各教学点开展退役士兵的招生工作,形成共识,较好地处理与省电大,各教学点之间的生源分配关系,促进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2016年,电大开放教育本专科招生共计1871人(其中春季招生943人,秋季招生928人),成教招生共计721人,被省电大评为招生规模先进单位。

  (三)建立健全服务社会机制,不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服务社会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开放学历教育与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建设示范校为契机,面向社会,开展有较高含金量的各类培训,以改革、发展、创新为主线,健全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体系,加强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培养,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及社会成员多样化的教育需求。2016年,我校完成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15648 人,开展一系列社会培训23055人次,学校联合行企业成立福州电商人才培训中心,推动校企深度融合,优势互补,提升了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四)开展社区教育,助推学习型社会建设

  福州市社区大学是一所新型的、面向全体市民的社会化、开放式学校,依托福州广播电视大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社区教育活动。在与福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共同引领下,于 2011年9月底,全市五区八县(市)社区学院基本完成挂牌,形成了以社区大学为核心,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为骨干,乡镇社区教育学习点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架构。福州市社区大学还成立校外直属教学点10个(其中,农村教学点4个),“学习圈”1个(福州“南仙茶摊”学习圈),终身学习与社区教育示范基地一个(三坊七巷学习促进会)。2016年,福州市社区大学组织全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共计756名学员获取培训证书。社区大学利用“福州终身学习在线”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了以终身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举办了以民风民俗为主题的各类讲座30场,编写了10本校本教材,其中有6本校本教材获评省级社区教育优秀教材。此外,福州市教育局下达2016年社区教育成人教育专项奖励经费中,福州市社区大学获得3万元专项基金奖励,雄居榜首。同时,福州方言学习圈获福州市社区品牌的确认。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福州电大年初结转和结余 9.25 万元,本年收入 661.48万元,本年支出236.1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结余分配41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07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661.4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3.21万元,增长5.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7.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 万元。

  2. 事业收入571.84万元。

  3. 经营收入 ∕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

  6. 其他收入 32.1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36.1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1.71万元,下降11.8%,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9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1.6万元,公用支出81.9万元。

  2. 项目支出42.57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4. 经营支出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0.6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43万元,下降12.8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社区大学办学经费(2050501)支出13.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7.43万元,下降36 %。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减少了开支。

  (二)福州电大一般公共预算(2050501)支出3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每年定额拨补单位公用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无(项级科目)∕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无(项级科目)∕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无(项级科目)∕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同比下降(增长)∕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二)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三)2016年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批次、接待总人数。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长/%,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无开展绩效自评的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1.收支决算总表

  2-2.收入决算表

  2-3.支出决算表

  2-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