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州市国资委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6-04-18 09:25 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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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1118号),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县(市)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三)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四)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出资企业的重大决策。

(五)依法选择所出资企业管理者,通过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所派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依法承担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包括九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国资委

行政机关

54

5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市国资委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新区建设年”工作要求,以全面深化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为主线,全力实施“123359”工作思路,准确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着力提升企业集团建设水平,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善国资监管工作体系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不断提升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为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做出应有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一是推动出台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着力加强政策研究与调研探讨,研究出台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文件,提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推进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投资集团建设。明确投资集团战略定位和经营管理模式,厘清集团与各级子企业职能边界,减少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加强投资集团经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集团内部有效的投资决策与风险防范制度、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与监察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等。优化与创新投资集团各业务板块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与企业分类改革相衔接的薪酬分配方式,建立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二)推进投资集团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

一是立足投资集团自身实际,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各投资集团要抓住“四区叠加”战略机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围绕企业主业和“十三五”规划,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互联网+经济”为切入点,适时介入金融、物流、生态环保、特色旅游、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投资集团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积极主动融入福州新区和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建设。各投资集团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领域和投融资方面优势,参与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助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支持企业利用自贸试验区投资和贸易便利政策,发展境外商品展示交易、跨境电子商务、平行进口汽车等新兴业务,发展产业基金、融资租赁公司等多种形式的非银行金融业务。

三是全力拓展市场化发展空间,推进大集团大公司建设。各投资集团要在新常态下紧紧抓住“四区叠加”战略机遇,充分发挥集团在城建、施工及民生服务业等领域的“拳头”优势,大胆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面向国内,通过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方式,涉足资源性、有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培育打造国有大集团、大公司,成为有区域影响力的集团公司。

(三)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推动国资监管服务效能提升

一是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职责边界,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做好相关监管文件、制度的废改立释。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推进国资委责任清单和履职服务企业清单管理,按照“两个清单”开展监管工作,推进服务与监管有效融合。

二是做好分类监管。按照资产功能、产业特征、主业定位等制定国有企业分类办法,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又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并实施动态调整。通过划分类别,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更好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三是强化依法监管。充分发挥出资人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诚信经营、依法治理企业。重点监督企业重大决策行为、重要经营行为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强化评价追责,对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开展决策后评价,对企业决策失误的集体或个人开展责任追究,以倒逼机制促使企业决策规范、科学管理。

 (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一是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夯实党建基础,研究出台《加强福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党建基础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是努力深化企业人事人才制度改革。以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贯彻落实中央22号文件为契机,推进企业董事会特别是外部董事建设;总结提升2015年市场化选聘企业高管经验做法,继续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企业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人才培训建设,建立企业委管后备干部队伍。

三是全面建设廉洁国企。坚持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源头治理,规范权力运行。

四、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市国资委部门收入预算为1017.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7.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8.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38万元,公用支出155.6万元,项目支出142.6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1017.1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人员经费支出618.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以及岗位考核奖的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部分工资、在职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三)公用支出155.6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办公、水电、设备购置、后勤保障等费用的支出。

(四)专项支出142.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租金、物业费和外派监事会工作经费、资产评估和产权管理等专项业务费用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科目)/ 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二)×××(科目)/ 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三)×××(科目)/ 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33.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7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5.7万元,主要用于学习、交流以及招商等任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5.18等大型展会的项目洽谈接待以及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预算安排24.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维修、过路过桥、停车等运行费,与上年持平。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部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6317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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