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国民主建国会福州市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1-31 15:15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福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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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度市民建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民建福州市委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榕编〔1996〕071号),民建福州市委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民建中央、省委会、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关于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要求,抓好民建界别民主党派人士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活动,凝聚人心、提升组织的活力和向心力。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负责宣传中共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建上级有关精神,组织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做好民建参政议政议案提案汇集整理及社情民意信息报送。

  (三)为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等职能,做好保障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民建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民建

  全额

  16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民建福州市委主要任务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理论学习,不断巩固思想基础

  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继续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进一步增强广大会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广泛组织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共党史和多党合作历史,加强会章会史教育,弘扬会的优良传统;不断完善培训教育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对新会员、骨干会员进行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   针对当前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要求,在不断完善刊物内容、拓展刊物板块、提升刊物质量的基础上,赋予会刊更加生动可读的内涵,以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丰富刊物宣传面。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同省委会、兄弟民建市委会组织、相关行业会员企业进行互动,拓展微信公众号平台信息内容,加强各种报道的时效性,紧跟时代步伐,将宣传工作细化到每一个角落。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加强与相关媒体的联系沟通,更积极主动地宣传会的各项工作、履职成果,扩大影响。    ( 二)围绕中心建设,提高参政水平     进一步把促进发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参政议政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相关课题,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着重在智慧城区、大数据服务经济发展、信用建设、特色小镇、双创等方面体现民建党派界别优势,强化课题调研,以更加务实的参政议政工作方式促进福州在五区叠加建设上的跨越发展。不断拓展新的领域,尤其是把中共市委部署的中心课题摆在调研工作的突出位置,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切实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调研和建言献策的工作机制,精心选题,突出重点,深入实际,进一步提高专题调研的总体水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参政议政机制,充分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和调研室、各专委会的专业优势,实现资源整合。       

  

  

  

  高度重视和积极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成效与经验,进一步健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围绕“抓住重点,体现特色”的要求,不断扩大采集社情民意信息渠道,注重对初始信息的提炼加工,努力提高数量和质量。

  (三)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建全国市级组织建设研讨会和全国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项固基层组织创建文明的成果,推动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活动。继续推动 “会员之家”筹建工作,并积极利用好现有会员之家为广大会员服务。逐步完善入会仪式和新会员培训制度,继续开展两个走访、入会积极分子面谈和新会员回访等相关工作,切实增强会员政党意识,提高会员荣誉感和使命感。同时,密切市委会与基层组织联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鼓励基层组织结合十九大精神学习等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认真有序的做好福清市委会,鼓楼、仓山、晋安等区工委及部分支部调整换届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民建中央会员数据库和市统后备人才库,动态管理民建省委委员、民建市委委员等各级各类代表人士信息,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为会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打下基础。认真贯彻“三为主”的方针,注意数量,注重质量。加大在政府、高校等部门发展高层次会员力度,发动会员从各渠道发现、推荐优秀人才,力争全年发展50名以上高素质会员,全年会员净增率达到4.5%,为市委会有效发挥参政党职能提供人才保障。

  以创建文明为抓手,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推动一线考察工作深入开展。继续以维护稳定为目标,以提高干部职工“三率”为着力点,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派职能优势,扎实推进市委会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州”作出积极贡献。

  (四)创建有效载体,推动社会服务

  继续学习贯彻民建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和任务,结合实际学习好经验和做法,提高社会服务工作水平。继续推动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将其打造成我会社会服务的品牌和亮点。市委会将积极服务企业家会员和会员企业,反映会员诉求,搭建会员企业与政府部门沟通的平台。进一步扩大会员企业间的横向联系,拓宽沟通渠道,通过举办论坛、企业沙龙活动等形式,为会员企业家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家参加“非公论坛”“风投论坛”等活动,帮助企业家会员开拓经营思路。结合鼓楼工委与社区联动开展公益活动的经验,组织开展各基层组织与所在社区的结对帮扶工作,加大帮扶力度,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模式。继续开展政和县外屯乡洋屯村对口帮扶工作,更有效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同时鼓励机关干部和会员,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不断丰富和提高社会服务工作的内容和实效。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福州市民建收入预算为309.81万元,比上年增加1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及公积金、养老、医保等支出基数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37万元,财政专项拨款59.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5万元,比上年减少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61万元,公用支出34.7万元,项目支出5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9.81万元,比上年增加1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及公积金、养老、医保等支出基数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2801)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197.11万元,主要用于我会日常公务及在职人员工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等方面支出。比上年增加18.07万元。原因工资增加及公积金、医保、奖金等支出随着工资基数增加。

  (二)(201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主党派与工商联事务)5万元,用于中特理论学习。与上年持平。

  (三)(2012804)参政议政(民主党派与工商联事务)54.5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参政议政、民建组织发展等党派专项事务支出。减少3.5万元。

  (四)(2012901)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为18.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社保支出。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五)(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5.0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28万元,原因是提租补贴移交社保发放。

  (六)(2210201)住房公积金16.2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七)(2210202)提租补贴4.5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工资提租补贴部分支出。比上年增加4.51万元。原因2017年度没有单列此项。

  (八)(2210203)购房补贴8.68万元,主要用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在职干部职工住房补贴支出。比上年减少2.3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无数字,没有此项安排。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45万元。主要用于兄弟党派来榕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民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万元,比2017年减少4.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民建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民建福州市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民建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无数字,没有此项安排。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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