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机关局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2-02 11:16 来源:福州市机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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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1】100号,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直管单位行政经费预算、编审、报批和财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礼金集中收缴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工作。

  (四)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

  (五)负责市级领导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其他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及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指导。

  (八)根据上级要求负责战备、抗洪救灾、突发性事件等应急情况下市级领导的后勤保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费性质:财政预算拨款,人员编制数:40人,在职人数:38人。

  单位名称:福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处,经费性质:财政预算拨款,人员编制数:16人,在职人数:12人。

  单位名称:福州市直机关物业管理处,经费性质:财政预算拨款,人员编制数:17人,在职人数:10人。

  单位名称:福州市直机关公务车队,经费性质:财政预算拨款,人员编制数:33人,在职人数:25人。

  单位名称:福州市人民会堂,经费性质:财政预算拨款,人员编制数:26人,在职人数:18人。

  单位名称:福州市东部管理中心,经费性质:财政预算拨款,人员编制数:10人,在职人数:6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地完成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服务保障。主动融入“攻坚2017”、“招商2017”、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水系综合治理百日冲刺等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做好服务保障。一是根据车改后的实际情况,加大公务用车保障力度,合理调度车辆,完成市领导及机关干部调研、督查、扶贫、走访慰问以及市级重要活动、重大项目督查、应急救灾等中巴用车需求1022辆/次,各类保障车辆安全行车约94万公里;二是办好集中办公区食堂,延长就餐时间,增加夜间加班餐供应,为参与攻坚的干部职工提供良好膳食保障,仅乌山机关大院食堂今年就餐人数已接近25万人次;三是积极协调沟通,推迟东部办公区通勤车收车时间,加密车辆班次,切实保障加班干部通勤需求。

  (二)圆满完成金砖会晤有关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我局作为金砖会晤前“三合一会议”和要客专机备降福州工作后勤保障牵头单位,圆满完成各项服务保障任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金砖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在“三合一会议”服务保障中,来自金砖国家的政党领导人、知名智库学者、民间社会组织负责人400余人(含5个副国级团组)以及近千名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食、宿、行保障,有关工作得到中联部及与会嘉宾充分肯定。同时,今年我局还完成春节团拜会、“全市创新大会”、“福州滨海新城建设启动暨大数据项目签约仪式”、“5·18”海交会、海峡青年节、厦门投洽会、第九届世界华文媒体论坛等重大活动以及300余场次市级会议服务保障。

  (三)深入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检查。根据省、市纪委持续开展“1+X+Y”检查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3次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公务用车共检查44家市直单位、48家县(市)区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24份;办公用房共检查36家市直单位、36个乡(镇、街),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检查结束后均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突击回访,力争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专项检查,实现被检单位全覆盖。

  (四)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截止2017年5月,市直行政和参公单位车改取消车辆处置工作全部完成,共处置车辆780辆,其中拍卖692辆、调拨35辆、报废53辆。完成全市6459辆公务用车专用号牌改挂工作(其中市直参改单位保留公车改挂514辆,市属未车改企事业单位改挂2029辆;12个县(市)区参改单位保留公车改挂1603辆,未车改企事业单位改挂2313辆),完成市本级414辆保留公车标识化喷涂等工作。积极配合市车改办推进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全市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情况进行统计摸底。主动对接公务用车管理调度“全省一张网”,初步完成我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平台已试运行2个月,共有33家市直单位通过平台调度派遣车辆近400辆/次。同时,做好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全年审批更新车辆38辆,办理公车过户249辆,报废车辆145辆,市属单位38辆公务类黄标车全部列入淘汰。

  (五)公共机构节能取得实效。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今年全市已申报国家级示范单位7家,省级示范单位12家。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在东部办公区举办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福州市直单位专场活动,发放1200张节能宣传画,组织10家节能服务企业现场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在全市机关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同时,积极开展绿色行动,规范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鼓励绿色低碳出行,积极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完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5%、2%、3.5%。

  (六)扎实推进平安机关建设。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乌山机关大院、东部办公区及金山大厦市级领导住宅区安全保卫和氛围布置工作,营造“喜迎十九大”浓厚氛围。在日常管理中,落实防火、防盗、防洪、防台、防突发事件等安全规章制度,改造门禁系统,升级监控系统,强化办公区内交通疏导,劝导干部职工文明行车,加强安全巡查和外来人员、车辆管控,组织开展反恐演练,今年以来乌山机关大院和东部办公区已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656起、5609人次,有效维护集中办公区安全稳定。同时,坚持做好乌山机关大院物业服务,今年已完成水电、办公设施维修1800多次,完成修缮改造项目12项,大院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门卫值班等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和一线考察干部,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五查五看”要求认真查摆全局各级干部在精气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强化日常一线考察干部工作为抓手,坚持正向激励、反向问责,每月通过责任清单、成绩单、问题清单和实地考察、民主测评,对全局干部进行考评,鼓励优者上、劣者汰。同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态长效,规范机关内部运转,通过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有效推动任务落实,实现提速增效。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市机关局部门收入预算为7975.26万元,比上年增加82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75.2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00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75.26万元,比上年增加821.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6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0.36万元,公用支出246.66万元,项目支出6002.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75.26万元,比上年增加82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科目)7544.1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

  2010301(科目)行政运行及相关机构事务691.89万元

  2010302(科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相关机构事务3348.93万元

  2010303 (科目)机关服务及相关机构服务2193.12万元

  2010350(科目)事业运行及相关机构1007.95万元

  2010399(科目)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00.00万元

  2010504(科目)信息事务2.25万元

  (二)208(科目)221.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

  2080501(科目)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69万元

  2080502(科目)事业单位离退休16.75万元

  2080505(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06万元

  (三)221(科目)209.6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2210201(科目)住房公积金134.37万元

  2210202(科目)提租补贴40.87万元

  2210203(科目)购房补贴34.3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项级科目)0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

  (二)(项级科目)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

  (三)(项级科目)0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75.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2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4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4.86万元。主要用于考察学习后勤保障事务等。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6.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调研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60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00万元,公车购置费30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机关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没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8.7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11.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263.7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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