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共福州市纪委预算说明

日期:2018-02-05 10:54 来源:中共福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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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市纪委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福州市纪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调查全市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拟定相应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五)履行市政府纠风办职责,指导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六)会同市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纪委包括2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编制

  260

  197

  福州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培训中心

  非参公事业编制

  4

  4

  《福州党风》编辑部

  非参公事业编制

  4

  2

  福州市纪委清风基地

  非参公事业编制

  15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纪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赵乐际同志来闽调研讲话要求,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围绕上述任务,着力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保持政治定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二)着力实践探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三)保持常抓韧劲,一以贯之推进正风肃纪

  (四)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五)坚持重心下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七)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八)抓好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市纪委收入预算为7957.12万元,比上年增加2548.15万元,主要原因是派驻人员组织关系收回导致相关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57.1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万元,财政专户拨款/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万元,其他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57.12万元,比上年增加2548.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8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1.57万元,公用支出1091.35万元,项目支出2661.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57.12万元,比上年增加2548.15万元,主要原因是派驻人员组织关系收回导致相关费用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4175.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1.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130.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四)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3.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编制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1.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编制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9.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的单位负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31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九)提租补贴87.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的提租补贴支出。

  (十)购房补贴96.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5.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0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09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7.30万元。主要用于赴外考察交流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1.2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省市同系统单位来此考察调研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62.4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62.41万元,公车购置费/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16万元,比2017年增加685.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7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市纪委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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