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州市公路局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2-05 15:16 来源: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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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度福州市公路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公路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福州市专养公路养护、建设和管理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公路局部门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0个下属单位,福州市公路局经费来源主要是省公路管理局,福州市级财政资金为项目专项补助,未安排基本支出,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公路局(本级) 自收自支 88 77
福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 自收自支 103 57
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 自收自支 134 90
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 自收自支 120 66
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 自收自支 111 79
福州市公路局连江分局 自收自支 138 83
福州市公路局罗源分局 自收自支 61 48
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 自收自支 119 65
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自收自支 76 53
福州市公路局桥隧中心 自收自支 30 21
福州市公路局应急处 自收自支 20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提升服务质感为目的,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公路事业引领带动作用,全面开启福州公路跨越发展新征程,以国省干线公路移交接养为契机,凝聚合力,确保全年完成专养公路建设与养护投资目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开展项目攻坚。计划实施G104线连江段、G228线长乐、连江段、S308线连江段、G355线永泰段、G534线福清段共40.682公里水泥路面“白改黑”工程。实施G228线福清段、G228线罗源段、G534线永泰段、S207线罗源段、S308线闽侯段共53.138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重铺工程。实施国省干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50.4公里,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路段16处,改造2座危桥,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不断加强公路标准化、精细化养护。大力推进“五优公路”养护管理,按照“建一条、成一条”要求,综合推进实施桥隧整治、灾害防治、绿化美化、集镇整治、排水整治等工程。按照“每年一主题、每年一推进”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养护工作示范化活动,组织各分局全面开展沥青混凝土路面修补养护规范化、标准化作业,重点推动福清、永泰、长乐、闽清、连江分局开展示范创建,强化示范引领,切实提升养护管理标准化水平。总结提升几年来白改黑工程管理经验,组织开展沥青路面施工标准化现场观摩会,进一步提高施工工艺质量和专项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对新增接养的276公里线路进行路面病害整治、灾害防治、排水系统整治、安保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全方位整治,全面提升公路综合形象。

  (三)大力打造绿色生态公路。按照“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创建标准,实施闽清S308线32.308公里生态公路建设,从安保标志完善,排水完善,绿化提升,停车区修建等方面提升公路服务综合水平;实施永泰G355线(旧S203线)梧桐至嵩口段30.105公里绿化与景观提升,打造多处园林景观节点、新建荷溪服务区、丰富沿线植物色彩,营造优美旅游公路景观。进一步巩固国省干线的绿化成果,做好所有绿地修剪、施肥、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绿化养护工作,让群众乐享“绿色福利”。

  (四)提升公路服务水平。推进普通公路便民设施建设,在国省干线上新建39个(含2017年结转的19个)高清监控点、5面F型可变情报板,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阻断信息,提高公众出行服务效率。继续推动公路站标准化改造,实施连江琯头岭公路站危房拆除重建,在G355线(原S203线)永泰段新建荷溪服务区,将G104线(原S305线)龙田公路站进行改建、改造,同时具备公路站和服务区功能。将6座公路站改造提升增加服务区功能,并积极推进普通公路服务设施“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公路综合服务水平。

  (五)提升桥隧安全性能。进一步加强桥梁养护工程师、桥隧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及时准确上报桥隧月报,全面做好交通运输部重点监测的洪塘大桥、乌龙江大桥日常技术状况监测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排查桥涵隧情况,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规划线路和替代线路按照分类、分批并采取“施工打包招标”的方式全面推进国省道桥涵隧标准化改造和病害整治;加强桥涵隧日常养护,做好桥梁、涵洞隧道经常性巡查,桥涵淤堵及时清理等,深入推进桥梁支座、伸缩缝、防抛网等精细化养护,全面提升安全性能。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逐步推进各分局应急保障站、路网分中心建设,完善“市局—应急保障处(路网中心)—分局应急保障站(路网分中心)”三级应急保障体系,理顺应急协调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分局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管理,以多种形式提早确定社会应急抢通队伍和灾后修复重建施工单位,确保应急抢通抢修工作及时开展。总结去年防台防汛防冻经验,持续加强应急抢险机械操作手、机械化辅助架设钢桥和架设模块化机械桥等常态化应急抢险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储备,进一步实现“人机匹配”,切实提升抢险救灾现场处置效率和反应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收入预算为4504.9万元,比上年增加761.85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增加121.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本级财政资金政府采购计划增加,发展性项目增加64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提升工程。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2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2.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04.9万元,比上年增加761.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0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22万元,比上年增加6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提升工程,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公路养护(科目编码2140106)支出422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白改黑”与危桥改造等发展性项目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等专项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原因是福州市级财政未安排福州市公路局基本支出,其中:

  (一)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未安排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2.9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福州市公路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9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17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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