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福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委办〔2002〕43号),市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按照“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方针,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全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全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参政党机制;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三)负责联系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福州市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及海外榕籍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与台湾有关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和金门同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及政府职能部门实职的安排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检查了解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的发展。
(六)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海内外有关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县(市)区和高校以及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的统战工作;协调党委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市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并指导市工商联、侨联、台联、金胞联、中华职教社等有关团体的工作。
(十)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由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的机制。搞好市委统战部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十一)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统战部包括8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市委统战部 |
全额拨款 |
33 |
28 |
市金门联 |
全额拨款 |
2 |
2 |
市职教社 |
全额拨款 |
5 |
5 |
市海联会 |
全额拨款 |
4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市委统战部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新机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力促“五大关系”和谐,团结凝聚全市统一战线成员,鼓足干劲、加压奋进,努力开创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新局面,为福州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现代化城市、争当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二)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三)坚持完善多党合作制度。
(四)抓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五)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
(六)深化港澳侨海外联谊。
(七)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八)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九)提升统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市委统战部部门收入预算为1531.03万元,比上年增加204.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06.52万元,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会议室工程维修等方面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68万元,为全省健在黄埔老人和全省老龄和困难金胞扶贫济困专项,补助人员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6.1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9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31.03万元,比上年增加204.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78万元,公用支出109.66万元,项目支出667.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6.11万元,比上年增加206.52万元,主要原因是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3401行政运行(统战事务)658.1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二)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战事务)533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党派活动、职教社、金门联、黄埔同学会、留学生同学会等经费支出。
(三)2013403机关服务(统战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天和苑的物业、日常维护修缮管理支出。
(四)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1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五)2080505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2080506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七)2210201住房公积金5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2210202提租补贴14.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提租补贴支出。
(九)2210203购房补贴28.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0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12.1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经贸交流、两岸交流等。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59.37%,主要原因是:加强控制数。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台及海外侨胞、重要统战工作代表人士等方面的接待,以及用于外省统战部门来榕调研考察等有关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委统战部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06万元,比2018年增加14.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委统战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6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99.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市委统战部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委统战部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11. 基本支出预算表
12. 专项支出表
13. 征收计划表(内)
14. 征收计划表(外)
15. 政府采购预算表
16. 政府购买服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