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9-02-01 09:17 来源: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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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分阶段实施方案。

  (二)组织开展全市性有影响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创建和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省市共建等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三)负责协调、联系市直各有关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齐抓共管。

  (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动向,总结、交流、推广全市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

  (五)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开展精神文明信息宣传。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文明办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    人数

  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行政机关

  20

  19

  市精神文明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6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任务,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州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有福之州·文明同行”福州市2018—2020年度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抓实抓细,突出惠民生,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贯穿到文明城市建设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大力整治公共交通、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农贸市场等重点问题,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迎评工作,推动福清、闽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闽清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二)提升市民群众文明素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效,加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组织“我们的节日”、第十四届福州读书月、道德讲堂等活动,开展践行“八不行为”规范活动,重点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文明旅游行动、文明餐桌行动。指导福清扎实推进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精心组织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打好乡村全面振兴突破战”,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开展家风家训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推动各级文明单位与农村开展结对共建,开展“结对子 种文化”、助力“小康福州”精准脱贫志愿服务等活动。巩固提升移风易俗成果,广泛开展移风易俗“五进”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的作用,推动全市移风易俗深抓实做、常态长效,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四)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学习借鉴深圳等先进城市经验,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广“党建+志愿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助力城市建设管理。推进志愿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孵化基地建设。依托福州市志愿服务培训基地加强志愿者培训,提升志愿服务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和覆盖面。完善激励机制,集中提供志愿服务保险服务,开展福州市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培育宣传一批星级志愿者、学雷锋示范点、岗位标兵。

  (五)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效。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等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推选宣传“新时代好少年”。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推动文明校园与乡村学校少年宫结对共建,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一县一展演活动。提升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收入预算为126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45.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专项项目多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3.9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6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45.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48万元,公用支出59.43万元,项目支出7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45.93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专项项目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01项级科目)341.27万元。主要用于本办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05项级科目)77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1项级科目)3.4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慰问活动等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级科目)31.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级科目)12.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项级科目)27.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提租补贴支出(2210202项级科目)7.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八)购房补贴支出(2210203项级科目)1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九)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50项级科目)5.26万元。主要用于宣教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十)事业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50项级科目)37.46万元。主要用于宣教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级科目)4.53万元,主要用于宣教中心事业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级科目)1.81万元,主要用于宣教中心事业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项级科目)3.68万元,主要用于宣教中心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四)提租补贴支出(2210202项级科目)1.13万元。主要用于宣教中心事业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十五)购房补贴支出(2210203项级科目)4.91万元。主要用于宣教中心事业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1.42万元。主要用于随团考察学习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75万元。主要用于兄弟城市单位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7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预算额度下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市委文明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万元,比2018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干部(考录)一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市委文明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1.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市委文明办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市委文明办共设置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77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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