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州高新区财政预算方案

日期:2019-02-04 15:49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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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任务,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9亿元,比增10.5%,完成收入任务的100.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2亿元,比增17%,完成收入任务的106.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3亿元,比增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其中,八项支出16.03亿元,比增3%。

  2019年,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争取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到24.84亿元,比增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6.61亿元,比增3%(详见附表1)。现就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初步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预计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财力为17.41亿元(不含省市专项补助资金、上年结转资金,详见附表2)。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1亿元,其中:

  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一)法定支出8.31亿元,比增204.2%

  1、教育支出6.33亿元,比增243%

  2、科学技术支出1.59亿元,下降13%(2018年省市专项资金安排支出1.51亿元)

  3、农林水支出0.38亿元,下降4%

  (二)民生支出2.49亿元,比增40%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87亿元,比增23%

  2、卫生健康支出0.57亿元,比增24%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0.32亿元,比增282%

  4、节能环保支出0.18亿元,比增75%

  5、住房保障支出0.24亿元,比增1%

  6、交通运输支出0.11亿元,比增411%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比增113%

  (三)城乡社区支出2.48亿元,下降74%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62亿元,比增24.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8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8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27亿元。相应安排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亿元(详见附表5):

  (一)土地出让成本支出33.98亿元,主要项目有:

  1、安置房协议出让价款、市政道路划拨地价款23.73亿元

  2、征地拆迁支出7.41亿元:土储中心征地补偿支出2.4亿元,海西园指挥部征迁支出1.78亿元,两园指挥部征迁支出1.55亿元及小城镇指挥部征迁支出1.68亿元。

  3、耕地增减挂钩指标费用2.1亿元

  4、征迁工作经费0.51亿元

  5、土地报批费用0.23亿元

  (二)安置房及市政道路等建设项目支出13.12亿元,其中:

  1、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8.35亿元

  2、市政道路及交通建设项目3.26亿元

  3、园林绿化项目0.51亿元

  4、美丽乡村及农村污水治理项目0.7亿元

  5、水西林公园及古建筑修缮项目0.3亿元

  (三)民生项目支出1.12亿元,其中:

  1、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亿元

  2、村集体发展基金支出0.12亿元

  (四)上缴市交建橘园洲管理用房土地出让收益分成3.38亿元

  三、失地农民保障金专户收支预算安排

  2019年失地农民保障金缴交收入计划1亿元,2019年失地农民保障金发放支出安排0.28亿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预算安排

  2019年财政专户收入计划0.02亿元。主要是纳入财政非税专户管理的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教育收费0.02亿元。2019年财政非税专户支出安排0.02亿元(教育系统收入0.02亿元按规定全部安排用于学校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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