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拟对“2018年福州市假日旅游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招标前公开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共包括2个调查工作任务,一是2018年福州市假日旅游统计调查工作(含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共计3个假日),二是“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1月20日-3月10日)”旅游统计调查工作。本项目最高限价 15 万元(不含)。
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品目 |
规格要求 |
价格预算 |
2018年福州市假日旅游统计调查 |
一、调查对象 2018年指定假日期间来福州市旅游的国内外游客,具体包括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共计4个假日。 国内游客:指不以谋求职业、获取报酬为目的,离开惯常居住环境,到福州从事参观、浏览、度假等旅游活动(包括外出探亲、疗养、考察、参加会议和从事商务、科技、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过程中的旅游活动),距离超过十公里,出游时间超过六小时,但不超过六个月的我国大陆居民。 境外游客:来福州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参加会议等过夜或一日游的外国人、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 二、调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过夜游客和一日游游客比例、过夜游客平均停留时间、游客旅游花费及构成、住宿设施接待游客情况。 三、调查实施 本项调查须采用报表调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须包含宾馆饭店接待情况、景区景点游客抽样调查。 四、调查样本量要求 (一)2018年福州市假日旅游统计调查工作(含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共计3个假日):①宾馆饭店:每个假日按委托方要求抽选相应数量的宾馆饭店进行调查,②景区:每个假日监测指定景区每日的接待情况,③游客:每个假日调查600名游客,其中宾馆饭店调查240名,景区调查360名游客。 (二)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1月20日-3月10日)①宾馆饭店:指定的124家宾馆饭店,②景区:指定的115个景区,③游客:调查1000名游客。 五、成果要求 (二)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文本装订成册。 |
不超过15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企业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拥有较高素质的统计调查专业队伍。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并用信封密封包装,并于2018年2月2日18时之前提交至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办。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412室。
联系电话:0591-83342043
联系人:郭智斌
特此公告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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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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