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18年福州市假日旅游统计调查”的询价公告

日期:2018-01-30 16:44 来源: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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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拟对“2018年福州市假日旅游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招标前公开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共包括2个调查工作任务,一是2018年福州市假日旅游统计调查工作(含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共计3个假日),二是“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1月20日-3月10日)”旅游统计调查工作。本项目最高限价 15 万元(不含)。

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品目

规格要求

价格预算

2018年福州市假日旅游统计调查

一、调查对象

2018年指定假日期间来福州市旅游的国内外游客,具体包括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共计4个假日。

国内游客:指不以谋求职业、获取报酬为目的,离开惯常居住环境,到福州从事参观、浏览、度假等旅游活动(包括外出探亲、疗养、考察、参加会议和从事商务、科技、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过程中的旅游活动),距离超过十公里,出游时间超过六小时,但不超过六个月的我国大陆居民。

境外游客:来福州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参加会议等过夜或一日游的外国人、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

二、调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过夜游客和一日游游客比例、过夜游客平均停留时间、游客旅游花费及构成、住宿设施接待游客情况。

三、调查实施

本项调查须采用报表调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须包含宾馆饭店接待情况、景区景点游客抽样调查。

四、调查样本量要求

(一)2018年福州市假日旅游统计调查工作(含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共计3个假日):①宾馆饭店:每个假日按委托方要求抽选相应数量的宾馆饭店进行调查,②景区:每个假日监测指定景区每日的接待情况,③游客:每个假日调查600名游客,其中宾馆饭店调查240名,景区调查360名游客。

(二)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1月20日-3月10日)①宾馆饭店:指定的124家宾馆饭店,②景区:指定的115个景区,③游客:调查1000名游客。

五、成果要求
    (一)成果符合国家、福建省、福州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二)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文本装订成册。
    (三)本项目具体调查时间安排根据上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进度灵活统筹安排,第三方调查机构提供全力支撑。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包括调查实施、假日日报、数据汇总及假日旅游情况综述撰写等在内的与项目执行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各假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每天14:00前,上报当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各假日最后一天下午14:00前提交假日综述等相关统计调查成果。新春旅游月期间旅游接待总人数、总收入、人均花费、人均逗留天数及比增情况,形成“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旅游市场情况综述,成果提交时间在3月11日前。文本应提供书面文本册,书面文本采用A4纸,提供一式10份。

不超过1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企业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拥有较高素质的统计调查专业队伍。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并用信封密封包装,并于2018年2月2日18时之前提交至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办。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412室。

联系电话:0591-83342043

联系人:郭智斌

特此公告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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