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

日期:2018-08-15 09:40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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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调整总体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两部分构成,并对特殊人员适当倾斜。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后,我市(含县市区)每月增加支出约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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