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生态小水电改造省级补助专项资金转下达分配方案公示

日期:2019-01-28 14:56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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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益性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由省财政厅水利厅以闽财农指[2018150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局,切块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238万元;生态小水电改造84万元;根据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57号文精神,现根据有关县(市)区申报的情况,资金拟分配方案如下:

    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全市合计

闽侯

闽清

永泰

长乐

福清

连江

罗源

马尾

晋安

高新区

县申请金额(万元)

455

80

50

60

0

100

85

80

0

0

0

分配金额(万元)

238

44

26

31

0

52

44

41

0

0

0

 

     生态小水电改造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全市合计

闽侯

闽清

永泰

长乐

福清

连江

罗源

马尾

晋安

高新区

县申请金额(万元)

140

0

0

38

0

24

24

36

0

18

0

分配金额(万元)

84

0

0

22

0

15

15

21

0

1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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