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州市财政评审工作圆满收官

日期:2019-01-08 17:15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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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梳理评审流程为契机,创新评审机制,坚持用制度规范评审工作,不断深化改革,通过转变服务理念,强化学习等举措,努力营造真抓实干、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持续优化评审服务软环境,较好地完成评审任务。2018年,中心共完成各类评审项目1583项,完成送审额806.11亿元,审定金额679.08亿元,核减金额127.03亿元,综合核减率15.76%,送审金额同比增长15.80%,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梳理评审流程,创新评审机制中心为提升评审时效,对内部评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重新明确岗位职责,提出评审业务实行三级行政审批制和三级审核制度。同时要求审核、复核、核查三级审核环节协同开展工作。该评审机制的创新,让复核员和核查员提前介入项目,评审工作复核、核查工作的关口前移,既缩短了审核环节的时效,又解决二、三级复核、核查中重原则轻细节的缺失,提高了评审质量,事半功倍

  二是重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中心用科学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审视评审工作发展变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加强制度建设上再下狠功,用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用制度约束评审行为,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2018年,后拟定出台《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管理细则》、《关于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的实施纲要(试行) 》、《关于EPC项目最高限价评审的指导意见》等制度。

  是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中心提前衔接,主动服务,前往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多家企业调研了解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充分掌握建设单位需求及项目具体情况,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和时效。

  四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推广评审成果。中心坚持业务工作例会制度,对评审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归纳,从制度层面挖掘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提炼评审成果;并且,以造价为契入点,对项目评审中发现的违反建设程序、降低质量标准、高估冒算等重大问题,本着实事求是,一切为项目建设服务的原则,通过每月月报、内参信息专报等形式及时披露,并提出合理建议,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使评审成果得到进一步推广运用,使项目建设更加规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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