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2020-2021年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0-03-24 10:21 来源: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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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我馆就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2020-2021年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项目邀请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福建景行律师事务所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2020-2021年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项目

  二、项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一路2号二楼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三、项目概况

  为确保我馆新馆建设和日常图书设备采购等各项工作法律支撑的延续性,拟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委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受邀律师事务所皆为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2019年5月版)中的律师事务所。

  四、响应人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2019年5月版)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福建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

  2.主要服务律师需被纳入福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15日公布的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成员名单。

  五、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材料格式自拟,必须全部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1.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福建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

  4.质量、服务承诺书。

  六、响应文件递交

  1.项目以5万元(2年)为最高限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人。

  2.响应人于2020年3月31日上午09:30前,上班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上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至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办公室(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22031810)。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人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5.唱价时间及地点:2020年3月31日上午09:30,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一路2号二楼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会议室。

  本公告公示日期自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31日。

  附件:报价明细表

  

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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