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河水质净化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报告

日期:2018-12-06 16:41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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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组织评价工作组从8月10日开始,对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安泰河水质净化项目运营费开展绩效重点评价,本次重点评价采取被评价单位先自评,我局再评价的方式,评价工作组查阅了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和其他佐证材料,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项目重点评价结论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依据

  1.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呈批单【时批(转)731号】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安泰河水质净化项目为配合创建三坊七巷5A景区,2011年经福州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将安泰河水质净化工程纳入当地福州市环境综合整治。

  该项目主要通过设置专用水质净化站将白马河水净化处理后对安泰河进行补水,除加药间、设备间结合公园景观设置为地上式以外,水处理构筑物均采用地下式,经处理的河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安泰河进行补水改善安泰河水质。

  项目建成后,由市自来水公司代管,运营费用按实结算,由市财政拨付。

  (三)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整体效益

  2017年福州市财政局预算批复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泰河水质净化项目专项资金预算1,000.00万元。截止到2017年12月,实际支出651万元,详情如下:

  (1)人工成本305,276.00元;

  (2)净化材料(固体聚合铝)30,031.64元;

  (3)项目用水5,989,789.05元;

  (4)项目用电113,896.58元;

  (5)维修改造及办公费用71,697.80元;

  在项目带动下,安泰河水质改善过一段时间,但由于改变原有净化模式,购买大量自来水进行水质净化造成严重浪费且不能解决本质问题。

  二、绩效分析

  项目期初5个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下:

  1、“投入时效目标目标完成率(当年完成目标数/期初编制目标数)”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100%。2017年该项目设定绩效目标5个,实际完成2个,目标完成率40%。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实际支出数/当年预算数)”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95%。2017年当年预算对应的实际支出为651万元,本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5.1%,目标未完成。目标未实现原因:项目用水单价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下降50%,用水水量减少,项目用水水费减少导致。

  3、 “产出数量目标购买安泰河水质净化用水量”绩效目标设置为700万吨。2017年实际购买570万吨,完成率为81%,目标未完成。目标未实现原因:项目用水水量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减少。

  4、“效益环境效益目标安泰河水质每星期浊度”绩效目标设置为浊度<1NTU2017年每星期检测安泰河水质,其浊度均<1NTU,目标已完成。

  5、“效益可持续影响目标净化安泰河河道长度”绩效目标设置为2000米。安泰河全长2.52公里,2017年目标已完成。

  三、项目重点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与等级

  部门绩效自评得分79.85分,等级为良好。

  项目重点评价得分79.85分,等级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净化过程管理

  由于进水格栅被树叶堵塞严重,穿孔排泥系统极易堵塞,排泥不畅,导致实际处理能力只有6000 m3/d,导致人工清洗费用增加,沉淀池斜管变形严重,需要进行设备更新。

  2.预算目标不全面

  你单位在绩效自评时新增3个“产出与效益”类个性指标,不纳入期初编制目标中。

  3. 现有的水质净化模式不当

  在项目带动下,安泰河水质改善过一段时间,但由于改变原有净化模式,购买大量自来水进行水质净化造成严重浪费且不能解决本质问题。

  (三)针对性建议

  1、今后项目如遇到类似问题,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强项目现场跟踪。及时反馈设备情况,如有需要应进行更新维护,确保项目顺利运行。

  2、在编制下一年度期初绩效目标时应将新增的3个“产出与效益”类个性指标包括在内。

  3、建议将安泰河水质净化纳入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包予以整治,避免过度浪费自来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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