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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18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时间: 2019-02-21     来源: 福州市科技局        字号: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2018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制定本单位(处室)2019年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力争2019年取得更好的成绩,努力在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中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业绩、贡献新力量。

  附件:福州市2018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15日

附件:

  福州市2018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科技系统提振精神、砥砺奋进,努力在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争当排头兵,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步伐加快,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社会R&D投入水平快速提升,投入总量居全省第一,占GDP比重2.19%,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迅猛发展,增长38%,总数突破1000家;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总数达12635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52件,上述三个科技创新核心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突出创新高地建设,培植创新发展动能

  一是发挥“双自联动”作用,形成7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自创区福州片区年度省考核获第2名;以支持自创区创新发展为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海洋高新等七大领域,支持重大研发项目22项,安排经费1850万元。二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修订出台《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制定了《福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方案》,7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复核。

  (二)突出创新主体培育,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是实施“双高”培育工程,年度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83家,总数达到1027家,437家获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新增99家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达329家;707家企业获科技部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占全省40%,居全省第一。二是加强“双创”载体建设,落实扶持“双创”八条措施。认定省级众创空间6家、市级29家,市级创业创新示范中心5家;推荐申报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2家、省级众创空间19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下达扶持“双创”专项资金2354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众创空间7家、省级44家、市级113家。三是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7人入选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居全省第二),总数达12人;3人入选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居全省第一),总数达16人;15人入选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居全省第一),总数达39人。

  (三)突出科技多元投入,加快成果转化进程

  一是稳步提高全市科技财政投入。安排市科技计划项目156项,下达项目经费1577.5万元,安排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和平台建设配套奖励近4000万元。全市262家高企享受所得税减免金额共计6.19亿元;232家企业获科技创新券补助1066万元,占全省38%;117家企业获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6563.9万元,占全省45.5%,两项奖励获奖企业数、资金均为全省第一。二是全力强化研究与试验(R&D)经费投入。2017年R&D投入总额继续大幅增长26.6%,达155亿元,占全省28.5%,连续2年保持全省第一,R&D投入强度(占GDP比重)大幅攀升至2.18%,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19家企业获得省、市、县三级分段补助3.8亿元,居全省第一。三是扎实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成立了我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成功办理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科技支行授信业务29户,放款4.74亿元;共31家企业获专利权质押贷款超17亿元,6家企业获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66.3万元。四是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设立市校合作和成果转化项目70个,扶持资金1010万元。全市认定登记技术合同2866项,合同成交总金额36.57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19%、43%。

  (四)突出保护体系构建,推进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一是以质为先多措并举,推进专利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2635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7.524件。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新增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55家,总数达496家;新增通过知识产权贯标企业31家,总数达28家。

  (五)突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科技行政效能

  一是强化改革举措的落实,深入实施“双创八条”、《福州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福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等政策,制订完善了《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所有非密依申请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已入驻的41个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趟”,其中13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占比31.7%;编制完成《福州市科技系统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

  (六)突出乡村振兴目标,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

  一是以科技特派员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动员科技力量投入农业农村第一线,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341名、市级科技特派员517名。二是积极对接甘肃省定西市对口扶贫工作,成立了定西福州食用菌联合实验室。三是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项目29项,支持水产、果蔬、食用菌、茶叶等领域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四是出台《福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培育工作,目前已有国家级3家、省级4家、市级11家。五是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23场。

  (七)突出模式创新与优化,提高科技服务质量

  一是深化科技传播和技术服务,举办2018年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活动活动周;征集6.18入库对接项目30项,技术需求项目15项。二是强化科技政策宣传解读,全年在新华网、福州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报道我市科技发展类新闻,计39篇(次);创新宣传方式,与企业合作共建福州双创云平台。三是优化培训辅导服务,举办各类申报辅导培训会逾19场,参加人数逾3000人。

  (八)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干部担当作为

  一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例会、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等推进机制,提出近150条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共20多项,切实巩固巡察成果。二是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谈话94(人)次。三是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四是持续推进党建工作。完善我局党组织工作制度7项,“创新领航”的党建品牌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五是全员开展“招商2018”行动,招商落地项目12个,总投资44.45亿元,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2项的招商任务。

  二、2019年工作思路

  全面纵深落实省委、市委《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以及省、市已出台一系列的创新发展政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先、提质、补短”的要求,实施四个计划、提升四项工作、抓好三个突破,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2019年力争实现: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保持全省第一,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1300家;

  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超过400人,实现省、市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

  (一)全力以赴,确保科技创新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1.实施R&D投入稳增计划。一是加大科技投入,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投入分段补助政策、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科技创新券补助等政策的落实,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撬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二是加强统计工作,组织辖区科技、统计等相关部门,发动乡镇、街道按规范开展2018年度R&D经费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研发企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加强对企业规范财务专账管理的奖励机制。三是督促责任落实,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建立县(市)区科技局上下联动和市直有关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潜力挖掘,确保各县(市)区R&D投入完成《通知》规定的增速指标,实现全市研发投入总量保持全省第一,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

  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一是完善全链条培育,积极培育初创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完善高企培育链条,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有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二是从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调动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三是抓好宣传培训,开展多场全市性政策宣讲会,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常态性培训、沙龙活动;同时,对基层科技部门的推进工作进行督导,推进高企认定的步伐,力争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达到300家以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0家。

  3.实施科技人才培育计划

  制订福州市科技领军人才遴选办法,优化人才评价体系,评选表彰一批市级科技领军人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人才载体,积极宣传我市的人才政策,鼓励企业大力培养、引进人才,重点遴选一批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继续保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数量全省领先水平。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继续组织实施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人才智力引进和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加强与海外机构合作,拓宽引才引智渠道。

  (二)精心谋划,确保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

  1.着力提升创新主体研发水平。一是继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分段补助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二是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扶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科技平台建设等活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实施重大专项和区域发展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重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实施一批重大专项,解决制约我市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2.着力提升创新平台建设水平。大力培育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和高水平研发机构,优化整合现有创新资源,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中科院海西园建设、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清华福州数据科学研究院等大型科研平台的建设;持续增强与台、港、澳的科技交流合作,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合作。鼓励支持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合作建设联合实验室和企业联合研发中心。

  3.着力提升自创区建设水平。协调推动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自创区福州片区“三区”融合发展,推进自创区创新举措的先试先行。加强软件园、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物联网产业基地等10个特色园区建设,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发挥自创区省市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及重大项目的建设。

  4.着力提升“双创”工作水平。一是落实扶持“双创”八条措施,继续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众创空间;二是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高水平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双创示范中心提档升级,全力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加速集聚创新资源;三是继续开展榕创嘉年华为主题的福州市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推出优秀的企业项目参加全国、全省创新创业大赛,搭建企业和投资者的对接平台,促进投资者和企业对接以及人才和资本等创业要素在我市集聚。

  (三)积极探索,确保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突破

  1.在乡村振兴和科技特派员工作上求突破。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人才、项目、平台三个方面工作,推动点线面结合,引导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选派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400名左右,推荐省级科技特派员200名左右,实现乡镇全覆盖;开展2019年度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开展“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星创天地。推进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通过产学研合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上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2.在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服务工作上求突破。落实《福州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市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加强科技支行建设;在高新区试点多渠道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共担机制,发挥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加大对新兴产业和初创期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开展福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推动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3.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上求突破。落实《福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深化产学研合作,引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构建产学研资一体化合作机制,推动校地共建创新平台、产业平台,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为加快数字经济、大数据、物联网等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进中科院“STS计划”的实施,促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优化提升招商项目,积极引进和培育研发中心职能总部,支持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及央企、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落户福州。强化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创新资源集聚度。

  综上,我局将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以党建为引领,提振精神、加压奋进,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的全面完成,努力在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中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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