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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19-07-11     来源: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1011日至111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221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委党组对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2019222日,委党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修兴高同志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三组魏强组长作出的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引导和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春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议和6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1943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三)坚持从严从实,持续精准发力。委党组认真对照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把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逐一研究、剖析,制定并下发《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将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1738个具体问题分解为90条整改措施,每一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均至少有一位委领导牵头落实,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委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注重落实“当下改”的举措,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清单不漏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研究“长久立”的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巡察工作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的强大动力。在集中整改期间,共制定(修订)制度12项,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意识弱化问题。

  1)针对“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于20181016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加强上街镇两位兼任领导管理事宜进行研究,要求上街镇两位兼任管委会职务的领导必须参加管委会相关会议。二是于201943日召开党组会,重新调整领导分工,明确上街镇两位兼任管委会职务的领导负责督促上街镇党委、政府落实委党组决议,履行属地政府责任,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目前,两位兼任领导能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属地政府职责,做好大学新校区各项管理工作。

  2)针对“党组会议未按规定召开”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委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党组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记录,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根据2019年第一次党组会议要求,制定并印发了管委会《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议题和会议程序,确保党组会议按规定召开。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安排专人用专用记录本负责党组会记录,并配备录音笔、移动硬盘等电子音频设施,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提供保障。

  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落实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均通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规范“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防范决策风险。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

  1)针对“限价房销售工作推动不力”问题。一是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研究确定了复核优先申购人员的职级、离婚、私有住房转卖(移)认定的时间节点和复核办法(市政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已批复同意,相关情况市政府已行文报告省政府),并组织申购单位开展了复核工作。目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保障处正在抓紧汇总、核对申购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即将形成正式优先申购人员名单并开展摇号工作。二是对我委人员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优先申购资格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其本人已提交了书面检讨材料和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已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做出了批评教育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已报市纪委备案。

  2)针对“百日攻坚”成效不明显问题。委党组加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力度,积极协调推动上街镇履行属地政府职责,加快项目征迁进度。目前限价房A区二期已全面竣工验收。限价房B区遗留的最后一座房屋已于2018118日顺利拆除。20181110日,施工单位开始进场打桩。公共租赁房项目方面,上街镇政府于20181117日开始沿街店面的拆除工作,至12月底,已完成交地,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

  3.关于主动协调、服务区域发展的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推动新校区周边环境提升上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求,召开了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畏难情绪、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开展深刻反思,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认真落实《委领导挂钩联系高校制度》(榕大管〔201688号),制定了2019年《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领导挂钩联系高校计划表》,主动深入到挂钩联系高校,细致了解高校有关周边环境整治、污水管网治理等方面的需求,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推动提升大学新校区发展面貌。目前委领导已分别到大学新校区12所高校进行了走访。三是制定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周边环境整治协调推动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推动属地政府、职能部门,重点开展大学新校区周边流动摊点、占道停车、市容卫生等环境整治工作,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大学新校区周边环境面貌。四是成立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综合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大学新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五是建立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会商解决有关问题。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服务高校能力,推进解决周边环境脏乱差等高校关切的热点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不深入问题。

  1)针对“党组政治意识不强,看齐中央存在‘时差’”问题。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党组没有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反映出委党组政治意识不强,站位不高,在学习和践行“两个维护”上还有欠缺。委党组立即从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学习载体等入手,确保中央精神迅速传达部署到位,夯实看齐中央的思想基础。一是制定了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会的重要内容。集中整改期间,委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3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一季度全市经济工作推进会精神、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等内容及时学习传达,强化看齐中央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互联网学习平台,要求党员干部强化学习意识,保证学习时间,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2)针对“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发挥不够”问题。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及省委、市委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具体要求,从学习形式、内容等方面来规范中心组学习,形成一名委领导领学,全体参会人员充分学习讨论,处级领导表态发言的集中学习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3)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委党组存在对学习内容未加细致甄别,导致一些小道消息、政治八卦出现在党组中心组学习材料中。委党组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委党组政治敏感性不强,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对学习材料的收集整理不严肃、不认真,工作态度不端正,必须坚决纠正。为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委党组强化问题导向,紧扣上级理论学习要求和时代发展主题,严格筛选学习主题,具体学习材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建立管委会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负责审定的学习议题审批机制,强化对学习内容的把关甄别。

  4)针对“上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问题。一是采取中心组学习、各支部集中学习形式,重新对习近平总书记2017129日对“新四风”问题的批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全面深入学习。二是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的沟通联系,认真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实时跟踪时事动态,做到不遗漏、不拖延、不折不扣地学习领会上级会议精神。三是党支部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本,对学习笔记不规范的党员要求立即补课,立即整改。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作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指标,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课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三是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剖析阐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握好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问题。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管委会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明确工作举措,并形成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机制。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主动抓好队伍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创建,不断加强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提供价值引领。三是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成为党支部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删除了从非权威网站上转载的省领导调研有关高校信息。二是针对平台图片无文字介绍、无法链接内容等问题,重新设置界面,配备图片和相关介绍文字。三是根据《福州市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管委会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科研成果校企合作对接平台网站管理暂行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大学新校区资讯信息。

  4)针对“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成立了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关于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榕大管〔201936),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缺乏指导问题。

  1)针对“没有配备专职副书记”问题。委党组就专职副书记配备问题同市直机关党工委沟通,详细了解专职副书记人选的任职条件和选任程序。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的指导意见,委党组结合机关党总支换届,着手开展专职副书记的选任工作,于2019416日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完成专职副书记人选推荐,并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考察对象。接下来,将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继续做好专职副书记的选任工作。

  2)针对“对党建工作谋划不够”问题。及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制定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形成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报送市直机关党工委备案。

  3)针对“对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制定了2019年度党务干部培训计划,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到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方式,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动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委党组先后于20181123日、2019315日,邀请福州市直机关党工委相关业务处室同志到我委指导党建品牌创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并对委机关党总支委员、下属党支部书记等党务干部进行党建工作知识培训。为进一步增强党建业务能力,2019318日,我委党务干部到市直党工委党建示范点参观学习,学习借鉴市直兄弟单位党建工作的优秀经验。下一阶段,我委将督促机关党总支和下属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务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常态化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委员分工及职责。三是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完成何雄同志预备党员转正有关工作,于201917日上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审批。2019318日,市直机关党工委研究同意何雄同志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关于党建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制定了2019年支部工作和学习计划。机关党总支和下属2个党支部每个月均组织召开一场支委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并组织党课。二是规范党务相关会议记录,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课均指定专人记录,并由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审核把关。三是坚持委领导领学。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学习计划和要求,完善党员活动日和党课内容,2019年来,委党组成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主题,为机关党员干部上了3堂党课。四是规范党支部工作流程。支部党员大会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确保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2)针对“会议签到制度不落实”问题。已制定党员大会和党课会议签到表,并安排专人落实会议签到工作。通过做细做实党建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基层组织不健全”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后勤中心党支部立即健全支部班子。经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后勤中心党支部已于417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换届,并按相关程序上报审批。

  2)针对“党建活动阵地缺失”问题。一是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党员活动室的相关要求和“六有”标准,重新整理布置新的党员活动室。二是设置党务公开栏,按规定公示党费收缴等公开事项。三是设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读栏,张贴权威媒体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和理论创新成果。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对领导干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自我批评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抓住要害,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可操作、能落实。相互批评要出以公心、直截了当,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纷争,不能文过饰非。

  5.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针对“干部任免不规范”问题。委党组没有严格按照组织人事程序开展干部任免工作,对未达规定人数要求召开党组会议、违反回避制度和未就干部不接受组织决定给予严肃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委党组认识到,干部任免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委党组组织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法规制度,并就干部任免工作程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向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请教,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同时认真落实《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党组会议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对不接受组织任命的机关干部给予了严肃批评,要求其深刻反思,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服从并执行党组决议,决不允许随意与组织讨价还价,拒不服从组织决定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问题。一是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考核力度。201943日,委党组对“一线工作”(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每个年轻干部至少承担一项日常一线工作,促使干部在一线工作和重点项目攻坚实践中摔打磨砺,促进成长。二是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于510日前向市人社局上报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官僚作风问题。

  针对“党组没有落实‘一线工作法’,靠听报告、看文件等途径了解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情况,委党组进行深刻反思,认识到市委巡察三组指出的官僚作风问题,反映出我委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担当奉献精神缺乏。为此,委党组强化问题意识,立即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一线干部考察实施细则》(榕大管党组〔20167号),制定了2019年《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领导挂钩联系高校计划表》。20192月以来,委领导到大学新校区挂钩联系的12所高校走访实现了全覆盖,开展走访调研达24人次。二是坚持现场办公会、重点项目工作例会机制。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委领导主动到项目工作一线,向施工、代建、监理单位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对困扰项目建设的征迁、项目审批等问题立即协调属地政府解决。巡察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公共租赁房项目召开11次项目会议,协调推动征迁难题。目前公共租赁房项目征迁工作全面完成,桩基施工进度已过半。教师限价房项目B区征迁扫尾工作完成,已进场施工。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针对“违规报销费用”问题。一是制定《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榕大管〔201950),规范日常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重大项目工程款及办公用品采购等报销程序,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二是根据巡察整改通知单立整立改,要求8名干部职工退回2017年违规报销的交通补贴,共计7230元,退款已汇入管委会基本户。三是要求1名机关干部退回违规报销的个人停车费200元,已汇入管委会基本户。

  2)针对“以防汛的名义普发福利”问题。一是完善防汛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报、采购和管理防汛物资,坚决杜绝以防汛名义普发福利。二是根据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巡察整改通知书》,对20169月和20175月购买防汛物资情况进行调查,并召开党组会研究,要求以现金形式清退发放给个人的防汛物资,共收到全部退款19188元,已汇入管委会基本户。

  3)针对“违规发放志愿者活动补贴”问题。根据巡察整改通知单立整立改,立即追回发放的志愿者活动补贴,共计1080元。目前已全额追回,并缴入管委会基本户。

  4)针对“违规给临聘人员发放奖金以及住房补贴”问题。一是要求两位临聘人员立即清退违规发放的2016年福州市精神文明奖,共计4600元,退款已汇入管委会基本户。二是要求三位临聘人员立即退回20171月至20182月管委会为其发放的住房补贴34885.4元,退款已汇入管委会基本户。

  5)针对“超标准缴交公积金”问题。一是制定《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实行劳务派遣制,规范聘用人员管理。二是根据巡察整改通知单立整立改,追回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共计7392元(其中李珍妮3024元、张丽华3024元、周迎福1344元),已缴入管委会基本户。

  委党组对7名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集中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审核报批程序,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榕大管〔2018128号)的要求,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委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汇报。领导班子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促进。三是管委会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各支部书记定期向机关党总支书记报告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责述廉报告中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进行剖析,并制定下阶段工作措施。

  2)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一是于20193月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由委主要领导和委其他领导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坚持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大会和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中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对“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的学习和落实。

  3)针对“抓教育力度不够问题”问题。一是认真落实《落实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分层分级、层层负责”原则,党组书记对党组副书记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党组副书记和党组成员、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处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开展多方位、多层次谈话,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防控廉政风险。二是201931日采取以案释纪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教育成效。三是对委办公室主任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并立即进行整改。其本人对此向纪检组进行深刻检讨。2018123日,管委会机关党支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问题。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采取了四项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管委会党组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两项制度。二是督促管委会党组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压实廉政建设责任。三是20194月,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和管委会处级以上领导、处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和岗位风险警示。四是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列席委党组会议,全程监督“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并督促委党组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廉政学习教育和加强干部出国审批管理。

  2)针对“纪律审查力度有待加强”问题。一是督促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日常廉政教育风险防范工作。二是督促委领导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党规文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失信企业中标问题。

  针对“重点工程项目如公共租赁房项目二期工程、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外地失信企业中标的问题”,我们加强流程管理,按照项目分类管理要求,分项目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1)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方面,一是要求文投集团同意增加项目工程款收款专户账号,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二是在进度款拨付过程中,要求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对申报的工程量进行核查,经文投集团审核后报请管委会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拨付进度款。(2)公共租赁房项目方面,一是工程款项不汇入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账户,要求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开设福州分公司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二是要求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申请该项目工程预付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及代建单位审核后)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三是要求代建单位开设项目专用账户,每月提供对账单,确保资金用于本项目。四是要求监理单位加强投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进度款及预估材料款。

  2.关于新办公场所楼顶广告牌项目采购不规范问题。

  针对“广告牌采购涉嫌虚假邀标”问题,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严格依法采购。2018116日,我委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强化对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的管理。二是成立委采购领导小组,按照采购工作流程,对政府采购目录之外预算金额三十万以下(不含)的采购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和监督,并由委采购领导小组组织验收。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委机关各处室重点学习我委制定的《财务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掌握采购方式、限额标准和采购程序。采购项目属于固定资产的,办公室、采购领导小组需办结固定资产登记和领用相关工作。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增强风险意识。招标采购过程中,由委财务人员把住付款关、审核关,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

  委党组通过规范基础管理、强化过程管控、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廉洁风险控制,有效完善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七)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关于“未巡先改”不够及时,工作浮于表面问题。市委巡察组指出“委党组没有及时研究部署‘未巡先改’工作,直至823日才部署,且没有深入查摆问题。” 根据本次市委巡察三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委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于巡察问题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巡察整改措施。两个月集中整改期间,管委会党组共组织召开党组会3次,6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为保证整改成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巡察问题都当作“必答题”,逐一研究、逐条剖析,细化分解成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估的具体清单,制定并下发《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将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17种表现形式38个具体问题分解为90条整改细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成果。把落实整改与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委党组对市委巡察三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查处,截至目前,均已调查处理完毕,相关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其本人提交了书面检讨材料,并在机关内部进行通报(详见《中共福州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报告》)。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38个问题,目前委党组已整改到位的问题30个,已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5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3

  (一)关于限价房销售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保障处正抓紧汇总、核对申购单位提交的申购人员复核情况资料。待完成申购人员名单的审核,形成正式优先申购人员名单,才能开展申购房源的摇号工作。

  完成时限:经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协调联系,申购人员名单审核工作将于201951日前完成。限价房摇号工作预计于2019531日前完成。

  (二)关于没有配备专职副书记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配备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需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选任工作。目前已完成职位动议、谈话推荐和大会推荐工作,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考察对象。还需要继续按照相关人事工作流程,开展选任对象考察、讨论决定、正式任职等工作。

  完成时限:委党组将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计于2019630日前完成。

  (三)关于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委直属基建管理中心、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程序招录。目前委直属两中心正按照《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市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编制工作。

  完成时限:我委将加强与市人社部门联系,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程序,于2019510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人员招聘计划,并配合市人社局做好人员招聘的后续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62097180;通信地址:福州闽侯县上街镇建平村广兴路8号,邮政编码:350108;电子邮箱:dxxxqgwh@163.com

                     

                                                                                                                                       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

                                                                                                                                                    201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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