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白沙镇上寨溪河道生态修复项目(二期)答疑(一)
招标编号:闽科艺[2019]MH招字第048号
各投标人:
关于闽侯县白沙镇上寨溪河道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一、问:因本项目控制价按10%增值税计算,水利厅计财处新文件已规定税收在4月1日起执行9%税率,请问本项目按哪个税率执行,谢谢。
答:本项目按9%税率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侯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