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山消防站(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变更公告

日期:2019-10-29 00:00 来源:市本级 来源:本网 浏览量:
| | | |
清凉山消防站(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263001 
各投标人:
针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答疑
1、问:根据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74页“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作及修补缺陷的义务。”然而,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17页“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1、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 2 万元。节点工期延误时,在进度支付中先予暂扣罚金,如中标单位采取措施赶工,于后续节点、总工期未造成延误,在后续进度支付中予以返还;节点工期延误且总工期也延误按照总工期和节点工期并罚。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并未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请招标人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答:(1)本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2)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1.5条款1、后补充:“2、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2、问:“招标文件中,工期延误的罚款无上限,请明确。”
答:本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二)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情况表中的“是否工业化建筑设计项目”修改为:“是否工业化建筑施工项目”。
2、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中监督部门修改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001室”,电话为“0591-83355860”。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8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本答疑、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清凉山消防站(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263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补充通知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19年10月29日
 
微信好友
QQ好友
QQ空间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人人网上一篇:没有了下一篇:县城公交场站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