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镇罗洲南路(一期)道路工程、南通镇三联溪(一期)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日期:2020-01-08 00:00 来源:闽侯县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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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镇罗洲南路(一期)道路工程、南通镇三联溪(一期)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329001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南通镇罗洲南路(一期)道路工程、南通镇三联溪(一期)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329001)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现做说明如下:
一、根据闽侯县南通物流城建设指挥部《南通物流城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9年第8次)》(南物指(2019)10号)会议纪要精神,本招标项目水利工程报价部分以发包价形式作为市政工程(含景观绿化)的不可竞争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中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及评标基准价中的: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B-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水利部分报价)×(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水利部分报价。
其中:B应解释为:市政部分(含市政桥梁、景观绿化)招标控制价加上水利部分的发包价;
二、通用本中招标文件第3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7.1条款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为:负责本项目市政部分的企业信息及市政部分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相同或相似内容的做同样修改。
 
 
    招标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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