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溪综合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日期:2020-06-29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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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溪综合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答疑(一)
 
各投标人:
现就渔溪综合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138001)发布答疑如下:
一.答疑:
问题1:本项目可否使用保险保函
 
答:本项目适用,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已推行投标保证保险的地区可采用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保证保险额度等),并将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且该原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提交给招标人(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原件无需提交,但应按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问题2:在疫情期间,保函原件不需要现场递交,疫情还没有减速,可不可以保函原件待中标后在提交?建议:无纸化办公,节能减排,都按疫情期间那样进行工作,何乐不为?
答:不需要现场提交保函原件。
 
问题3:根据福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8通知:关于启用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险保函的通知,投标人可以选择申请电子保险保函缴纳保证金,请问本项目支持电子保险保函吗?
答:可以使用,但要符合“关于启用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险保函的通知"。
 
问题4: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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