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樟林路西段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市樟林路西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808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与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项号-6 条款号-4.1.8 条款名称-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作如下修正: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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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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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1.8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0人;
造价人员:1人;劳务员:1人。
上述“安全员:1人”调整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1人”调整为“市政工程质量员:1人”、“施工员:2人”调整为“市政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注: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24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6万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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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序号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10%。”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签约合同价的10%”。
3、本项目开标场地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地点均更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 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做对应修改。
4、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均更改为 2023 年 6 月5日 09 时 15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时间做相应的修改。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