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闽江河口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19〕158号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你处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建闽江河口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湿〔2019〕5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护闽江河口湿地生态环境,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改善鸟类栖息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闽江河口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9-350182-02-01-06948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乐区东北部闽江入海口,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相邻的福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湿地保护区总面积2100.00hm2,公园总面积281.85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管理标识:建设生物围栏20hm2(长度7km);
(2)巡护系统:修复登文道古渡码头;
(3)互花米草综合治理258.00hm2,在治理互花米草的同时按照其30%的面积(77.40hm2)进行湿地乡土植被恢复;
(4)鸟类栖息地改造和修复208.20hm2(其中涉及保护区141.53hm2,湿地公园66.67 hm2);
(5)海漂垃圾治理1项;
(6)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卫星遥感动态监测1项;
(7)野外宣教点: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野外宣教点1个,海丝文化宣教点1个,闽台两岸交流宣教点1个。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829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66.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7.05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614.6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4979.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长乐区财政自筹。
五、建设工期:15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林业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