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配套道路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0〕11号
日期:2020-01-14 17:12 来源:发改委 来源:本网 浏览量:
| | | |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配套道路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榕建发〔2019〕50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片区路网,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配套道路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019-350111-48-01-05636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湖东路南侧、三八路东侧,A路西起三八路、向东止于连江北路,B路南起A路、向北止于三八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A路、B路,其中:A路长477米,规划红线宽18米;B路长252米、规划红线宽24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二)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

  (三)设计荷载:路面-标准轴载BZZ-100,

  桥梁-城-A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782.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49.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5.1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735.92万元),预备费227.7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7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相关链接: